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吉林路口,在日前有1名女子準備穿越吉林路口,但是正走到斑馬線上,卻被右轉的大都會公車嚇到,公車當時稍稍停下後直接右轉,完全罔顧正在準備過馬路的女子,目擊離譜過程的駕駛,氣得把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警方表示,2023年6月30日才剛上路的新制交通法規,最高可開罰6千元,肇事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3.6萬元罰鍰。
網路上流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畫面中1名女子行經北市中山區吉林路、民族東路口,準備穿越吉林路口時,卻有1台公車直接從民族東路右轉吉林路,險些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女子,嚇得女子直接「倒退嚕」退回人行道。
▲公車強行右轉險些撞上過馬路女子,逼得女子「倒退嚕」3步保命。(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影片一上傳網路馬上引起網友議論,有網友指出,「這種大車不禮讓行人的,該吊銷駕照了吧」、「他(公車司機)這個一定是有看到,不然早就輾過去了」、「擺明就是不讓」等語。
後來女子順利穿越馬路,行進中又有1台自小客車準備從民族東路左轉吉林路,但是該自小客車等待女子走過後,才前進通過路口,禮讓行人的程度有如天壤之別。
▲公車強行右轉險撞上過馬路女子,女子直接倒退回到人行道。(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轄區中山分局交通分隊也表示,汽機車轉彎未禮讓行人先行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條,有關未禮讓行人之相關規定,未禮讓行人6千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及道安講習
如果右轉為禮讓行人除了涉及刑法之外,也將開罰3.6萬元,北市中山分局也將通知違規駕駛到案說明。並呼籲行經行穿線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之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通行,以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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