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向詠強涉酒駕撞死過馬路的外籍空少,肇事車輛車頭凹折出隱約人形。(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2度酒駕被判刑定讞並被吊銷駕照的北市富商向詠強,前年(2022年)11月涉再度酒駕並撞死過馬路的1位新加坡籍空少,被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採取國民法官參審,今(30日)首度開庭,向男出庭坦承「我輕忽了」,自稱事發至今不敢開車,因為「陰影很大」。
向詠強今在庭訊表示,平時夜間應酬喝酒都搭計程車或找代駕,本案是中午聚餐喝半瓶紅酒,下午3點坐小黃回自己經營的大安區「冠天下」精品按摩店休息,當晚8點多還自己動手更換店內燈泡,覺得沒精神狀況問題就開車回家,事發前經過兩側停滿車的窄巷,他都沒碰撞。
▲涉酒駕撞死外籍空少的富商向詠強(中)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向詠強坦承「我輕忽了」,以為紅酒不像他慣喝的威士忌那麼烈、休息4、5個小時就足夠。他說事發時看到1個黑影出現車前,距離僅幾公尺,來不及煞停就撞上,怕後車追撞釀成二次事故,他慢慢減速因而滑行72公尺多才停下,急忙跑回撞擊點,赫見1個人躺在地上昏迷不動。
向詠強說,開車40年來若出車禍都是別人撞他,第1次撞到人令他很慌亂,他見傷者是外國人,一直喊對方「Sir, wake up!」卻叫不醒,這時有1位後車女駕駛來關心發生什麼狀況,他聽女駕駛已打電話報案,就專注替傷者做CPR急救,女駕駛也幫忙按壓,因為「做CPR,手會很痠」。
受命法官質疑向男是否清楚做CPR程序、例如先檢查傷者有無呼吸心跳、口中有無異物等,向男自稱不是專業的,僅憑下意識反射動作,認為傷者昏迷就要快做CPR。
檢方當庭播放本案空少遭撞死前後10幾秒的路口監視畫面,顯示空少趁橫向車流綠燈直行空檔,等右方來車駛過,他走上斑馬線,隨即被向詠強從左方駛來的保時捷休旅車撞倒,向男最後把車停在72公尺外。
▲富商向詠強涉酒駕撞死外籍空少後,坐在椅子上沉默不語等待檢察官相驗空少遺體。(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參審的素人國民法官輪流問向詠強肇事時有無超速、平常會不會沒看到測速相機就開快車,以及明知自己駕照因酒駕被吊銷怎還開車、「現在還喝酒嗎?」等語。
向詠強聲稱事發地點是他10幾年來從公司回家必經路段,事發當下夜間飄雨又很多路樹、路燈照明也不夠亮,視線欠佳,但他綠燈直行,且事故地點不遠處有測速相機,本來就開不快,當時車速應為時速50多公里,他平常開車不會超速太多。
向詠強坦承2019年被吊銷駕照後始終沒重考,無照期間仍會開車上路「但沒很頻繁」,現在還是會應酬喝酒,不過本案發生至今,他都不敢開車,因為「陰影很大」。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今庭訊另一重點是肇事的保時捷休旅車內行車記錄器,為何沒錄下撞擊前後的影像,向男自稱也很納悶,他在事發同年4月間買下這輛當時10年車齡的休旅車,不懂如何操作隨車附贈的行車記錄器,也從沒插拔過記憶卡。
被疑是否趁隙動手腳刪除影像,向詠強堅稱下車查看傷者後,包括他和旁人都沒再進入他的車,警員到場直接扣走行車記錄器,至今他連記錄器在哪都不知道,但是在派出所聽警員說撞擊前、撞擊時都沒畫面,撞擊後停下車子卻有錄影,他覺得很奇怪。
本案發生於2022年11月1日晚間接近9點,被稱為「向董」的50多歲男子向詠強,駕駛保時捷凱燕休旅車在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北往南內側車道,撞飛1位走在斑馬線上的美國聯合航空新加坡籍空少,造成空少頭顱破裂、頸椎骨折慘死,向男座車引擎蓋凹陷內縮,對折出空少挨撞留下的隱約人形。
向詠強向到場警員自首做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58毫克。向男在2015年、2019年各有1次酒駕被判刑4月前科,駕照因而被吊銷。向男本案被檢方複訊後交保75萬元,目前仍被限制出境、出海,他已賠償死者家屬800萬元不含汽車強制責任險理賠達成和解,但死者母親仍希望向男被重判坐牢。
檢方起訴向詠強涉犯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被列為北院去年(2023年)第4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歷經9個月準備,北院昨(29日)選出6位素人國民法官、4位素人備位國民法官,共6男4女和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今起開審,但編號4號備位國民法官臨陣缺席被解任,審理程序不受影響,預定本周五(5月3日)下午3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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