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授以換取成績為由,要男大生跟其交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中部某國立大學一名男助理教授,遭男大生指控觸摸其腿部噁稱「你的腳踝好性感」、用氣音說「好想射在上面」,更給出包括交往在內的4個條件,以換取他順利畢業,最終遭校方開會決議解聘。全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仍舊判處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男大生阿雄(化名)控訴,2017年上學期間,教授就會時常主動將手搭在他身上,或是摸手;2018年某日,教授邀他到火鍋店吃飯時,對方開了4個條件讓他歐趴(All Pass),「學分讓我過、這堂課當掉、找課餘時間補習,或是直接跟教授交往」,教授還說「你是我男朋友我一定要幫你」,但他明確拒絕只跟女生交往,吃飯過程中教授更不斷撫摸腳踝、大腿膝蓋,說腳踝好性感,並用氣音說好想射在上面。
用餐結束後,教授邀請阿雄到他的租屋處,他多次拒絕,但教授以剛剛請吃飯為由要求陪他上樓,阿雄才不得已答應,沒想到教授卻伸腳上下摩擦小腿、伸手摸腹肌,並說「我可以借酒裝瘋撲你」,又拉開阿雄褲子至大腿處,問他有沒有人魚線,嚇得阿雄立刻把他的手打開,離開家中。
事後阿雄曾向幾位朋友訴苦,連幾天晚上都做了惡夢,甚至夢到教授,後來真的壓抑不住才告知班導師此事;校方召開性平會調查後,認定教授所為已構成性騷擾,且情節重大,予以解聘。
教授不服,申訴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男大生是身材高大、體力超群的學生,不可能在性騷擾當下還無法抵抗;行政法院根據校方調查報告,認定內容完整,做成解聘處分並無違誤,判教授敗訴,教授再度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事用法無疑義,駁回教授之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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