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大國發所教授每年限指導14生 教團:仍偏高、應檢討招生數

林智堅、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林敬旻攝)

▲國發所每名教授每學年最高可指導14人,遭批偏高。圖為林智堅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指導教授為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林敬旻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由於台大國發所接連爆發論文抄襲導致學位被撤銷案件,台大各系所在去年陸續公布「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眾所矚目的國發所昨(30日)終於公告規定,論文相似度要求低於15%,但專任教授每人每學年最高可指導14人,遠高於外文系與社會系的6人。高教工會認為,上限14人略偏高,建議提高專任教師人數或檢討招生人數,尤其是事件主角的在職專班。

台大國發所因為接連爆發兩起學倫案,去年教務會議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與「訪視委員會運作」,其中前者要求各系所研擬並公布「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截至去年底,已有45個系所或學位學程公布,台大國發所則遲至昨天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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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發所公布「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國發所專任教師每學年度入學新收指導博士生最多二位、碩士生(不含專班)六位、在職專班生六位,換言之,一學年最高可指導14名學生,兩學年最高可指導28名學生。

至於論文相似度規定部分,根據國發所所定「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前,必須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並提供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排除引言、參考文獻、目錄及附件,其比對相似度應低於15%。同時也規定,碩、博士班學生,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原則要修習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

不過,若和同是社科院的社會系相比,社會系要求專任教授每學年新收指導研究生,原則「以3人為上限,總人數6位上限為原則」,以及文學院的外文系,同樣每學年「上限以3位為原則,總人數以6位為原則」,台大國發所專任教授每學年最多可指導博士生2位、碩士生(不含專班)6位、在職專班生6位,國發所每名教授每學年可指導研究生人數明顯偏高。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從台大國發所制訂定的標準來看,一個教授最高每學年可指導14人,的確有點偏高,但這也反映出國發所生師比太差問題,導致一個教授得指導很多學生,若要避免學倫爭議事件重演,最好方式是台大國發所檢討招生人數,尤其是這次事件源頭的在職專班,同時也要增加專任師資,而對於有學倫爭議的教授,校方也應加強監督,才能對論文品質把關,避免學倫事件重演。

台大表示,112年6月訂定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後,各系、所、學位學程即開始依該辦法內容,自訂其適用的學位論文品質管考規定,並需經系(所/學位學程)務及院務會議通過實施,並報教務處備查。

台大國發所之前接連爆發兩起震撼全台學倫案,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以及桃園前市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都因就讀國發所碩士專班的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兩人的指導教授都是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在各界批評聲浪下,台大去年教務會議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與「訪視委員會運作」等兩個辦法。其中前者要求各系所研擬並公布「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各系所也從去年下半年陸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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