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成(化名)原本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服役,2022年8月間卻在營區寢室內竊取同袍的錢,總計得手1萬2500元,但很快就被抓包。雖然阿成已在事發之後3個月退伍,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他犯案且案件被發現時均在服役中,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於是依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阿成犯案時仍在服役中,縱使後來退伍,挨告之後仍被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刑。(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成原本是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的一員,卻在服役7年之後因為一時起了貪念,於2022年8月間進入營區寢室內,徒手竊取同袍放在皮夾內的現金1萬2500元,得手之後隨即離去。然而,阿成的行為很快就被抓包,並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
阿成到案之後,在偵查中對於自己的行為坦承不諱,並被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成雖然已經在案發3個月之後退伍,但由於犯案以及被發現時均在服役中,縱使他現在已非現役軍人,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法官表示,阿成在營區內竊取他人財物,可見他法治觀念薄弱、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對他人的財產安全、社會治安影響非輕,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只是迄今尚未與受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之在營區犯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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