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酒駕男欠繳44.8萬罰鍰拖2年 「家被查封」當日一次繳清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因酒駕、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遭裁處合計44萬8773元罰鍰,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多次通知繳錢,他都置之不理。後來新北分署囑託桃園分署查封林男名下的不動產,他的家人才急忙繳清全部欠款。

▲汽車,方向盤,交通,行人地獄,斑馬線,馬路,紅燈,路口,轎車,車頂,車輛。(圖/ETtoday資料照)

▲林男4度酒駕加上多次違規,總計挨罰44萬8773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新北分署表示,林男2016年、2021年2月間2度酒駕被逮,經法院判處3個月至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卻還是不知悔改,仍於2021年8月、2023年7月再次酒駕,被查獲之後,分別受到裁處12萬元、21萬元罰鍰。

此外,林男因為欠繳使用牌照稅、健保費、高速公路通行費,加上闖紅燈、超速、駕駛執照經撤銷仍駕駛小客車、違規轉彎等行為,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1萬8773元,連同酒駕罰鍰在內,共計挨罰44萬8773元。

新北分署自2022年2月起多次通知林男繳納罰鍰,他卻置之不理,就算扣押他在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只扣得4171元,後來查到他的名下有一處位於桃園、大約32坪的房產,於是囑託桃園分署進行查封。林男的家人得知消息之後,立刻在當日一次繳清全部欠款。

新北分署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酒駕害人害己,還傷荷包,若受到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到強制執行。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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