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發久任獎金給偏鄉教師 立委批「像乞捨」:1個月不到8百

▲▼教長潘文忠表示,對於給偏鄉校長與教師的「久任獎金」,發放方式可以滾動檢討。(圖/記者許敏溶攝)

▲立委洪孟楷批評久任獎金是打發教師,教文忠表示,可以滾動檢討。(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了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校長與教師長期服務,教育部決定在法定薪資之外,新增「久任獎金」。但在今(2日)立法院教文會上,立委洪孟楷質疑,久任獎金預計2年後才發放,而且對於服務滿8年才給予第一次獎金,服務滿11年給予第二次獎金,平均下來一個月不到800元,像是「乞捨或打發」老師,建議教育部檢討,可以先發放久任獎金,服務未滿8年再追回部分獎金。潘文忠則回應,可以滾動檢討。

立法院教文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針對「『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進行專題報告。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在質詢時指出,教育部首度發放給偏鄉地區校長與教師的「久任獎金」,這是一項美意,但要2年後才會發放,而且才8萬元,平均一個月不到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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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表示,偏鄉教師認為這樣獎金像是「乞捨或打發」,希望教育部能有變通方式,比照企業發放股票方式,先發給偏鄉教師或校長「久任獎金」,沒有任滿8年則可以追回部分獎金,提升偏鄉教師與校長留任意願,讓偏鄉能獲得好的教育品質。

教育部長潘文忠則表示,這是首次發給偏鄉教師或校長「久任獎金」,根據地方政府初步回報,約有8500人符合資格,除了分為任滿8年與11年,也分為3類,而除了發放獎金,大量修繕宿舍也是幫助偏鄉學校的方式,對於立委建議的發放方式與額度,可以再滾動檢討。

潘文忠也補充說明,受到「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影響,教師流動率已降到1.2%以下,107學年偏遠地區專任教師流動率,國小、國中、高中依序為2.1%、1.9%、0.5%。到112學年度,國小與國中都降為1.2%、高中則維持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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