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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建案損鄰「害住宅傾斜」 被害人對建設公司8人提告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北區北華街釀災工地「琉金」,日前因為地下室開挖,造成鄰近住宅傾斜,周邊透天住家住戶已被緊急安置,而「琉金」建案損鄰案被害人,今天(2日)對「琉金」建案起造人永捷創新科技負責人張祐銘等共8人,提告「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號稱將是「台南首創 結構體抗震強度達400gal」的「琉金」建案,位於台南市北區北華街184號,而「琉金受災群體」為台南市北華街184-1號、184-2號、184-3號與184-4號之4戶人家,因「琉金」建案而被迫成立。

4戶受災戶代表於2日上午10時許,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琉金」建案起造人「永捷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張祐銘、副總經理曾鵬光、工地經理楊志堅,與(前)承造人「上裕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張碩文、工地專任工程人員曾鵬光,及(後)「森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東洪、工地專任工程人員邱柏瑋,設計人及監造人建築師陳重宜等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琉金受災群體」代表蔡佩烜說明提告理由。

「琉金受災群體」代表蔡佩烜指出,2024年4月11日被迫撤離他們的家園。這4戶人家的家園因「琉金」建案,傾斜率至今已逼近重建值(1/40),房屋毀損成為危樓,牆體分裂導致室內遇雨積水、泥沙灌入管線。「永捷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違法行徑,已導致公共危險,且對受災戶與緊鄰房舍之後續安全應對處理「毫無作為」。

蔡佩烜指出,「琉金」建案受災戶共11戶,但受損較嚴重的有4戶,這4戶因房屋傾斜嚴重,超出法定重建值,而「琉金受災群體」,但在與建商協商過程,建商僅同意「扶正」,但房屋傾斜嚴重主要是地基疑被淘空,且淘空位置不明,建商如以灌漿補方式來扶正傾斜,無疑是治標不治本,在建商不作為的情況下,「琉金受災群體」只好循司法途徑討回公道。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蔡佩烜指出,建商對受災戶均採虛與委蛇及欺騙處理,其中最明顯是受災戶4月5日向建商反映是否可提供緊急安置2個月費用,但4月8日就接獲建商以普掛寄交「安全無虞證明」,並表示8日派員勘驗的結果,但如果是8日勘驗,如何能在8日當天就能以普掛方式寄交受災戶?顯然勘驗日期與內容均有不實,數據疑有不實之虞所以檢附相關文件提告。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琉金受災群體」期望政府、相關監督單位及社會大眾給予協助。永捷創新不講道理、無同理心,並以一堆文字陷阱來「甩責」。受災戶因其建案而導致房產歸零、無家可歸之後,還得面臨要提出訴訟、爭取賠償等讓人身心俱疲的過程。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琉金受災群體」受災戶指出,琉金建商「四個無作為」:一、在受災戶具體安置計畫上無作為,從區公所協助撤離至今,受災戶有人連一毛錢都沒拿到,有人在區公所安排的飯店之間搬遷。建商卻不願意以建商名義為受災戶承租房屋,讓受災戶擔憂建商在日後不付租金而焦慮恐慌.。二、在提供受災戶與鄰里每日工地周圍監測狀況上無作為:住戶數次要求給予每日監控數值,建商卻推辭依法無據、不需要給,甩鍋給有數據的工務局與第三方土木技師公會來面對大量恐慌的鄰里。三、在提出完整現場緊急應變計畫上無作為:面對工地出現灌滿水的10米深巨形大洞,以及已有大量砂土流失的不穩定地層,建商從未對受災戶提出維持現況、避免惡化的完整施工計畫,卻反而寄存證信函給受災戶,要求不懂工程的大家同意在無實質計畫下便加裝斜撐。可見建商對專業的計畫性施工與安全極其輕忽。四、在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上無作為;建商協商調解時,故意以老屋殘值來談和解。面對逼近重建值的受災房屋,沒有誠意重建;在替受災戶承租房子時,不願承擔責任;在維護工地周遭現況上,毫無作為,導致水溝被其水泥與砂土堵塞而不知,放任孑孓滋生,最後推責說這是受災戶與巷弄之私溝,不認錯。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琉金受災群體」的重建訴求;184-1至184-4 號傾斜下陷受損嚴重住戶(接近重建值)訴求,主張建商全額負擔以現值、同坪數重建等相關費用,主張建商全額負擔損鄰搬遷開始到重建完成當日前的安置費,主張與之前生活條件不同的額外不便費及精神賠償費。

▲因台南市北區北華街「琉金」建案損鄰案所組成的「琉金受災群體」,2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對「琉金」建案涉案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與「業務上登載不實罪」告訴。(圖/記者林東良攝,下同)

「琉金受災群體」最後請琉金建商永捷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擔建商之責任。他們強調「請記得琉金受災群體是因你想賺大錢而受損傷的受災戶,不是你的商業對手,我們不貪榮華富貴,只為重建我們家園,善念蓋善宅,才能再度成為北華街的好鄰居」。

森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商)發表聲明指出,本公司所承造坐落於台南市北區北華段1177-1122地號等7筆土地之新建住宅工程,本工程因開挖地下室發生管湧現象,業 經台南市工務局2024年4月11日履勘後裁定勒令停工迄今,同日鄰房5戶居民經府北區區公所採預防性撤離現居房屋,並暫時安置入住飯店迄今,費用全由該公司負擔。該工程同日即採用回填混凝土改善管湧現象,且隔日即進行地下室注水作業,並每日監測鄰房數據,本公司為此於4月19日召開損鄰說明會,誠邀鄰房居民及各機關與會,說明本工程現況及鄰房監測數據現況,並討論本工程及鄰房居民暫時安置之後續處理方法,達成共識部分委託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立即作鄰房結構安全鑑定,費用全由本公司負擔。

本工程目前依建築主管機關勒令停工而暫無復工計劃,本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鄰房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為優先考量,必須先確認鄰房居民得安全返家,本公司才會接續研擬復工計劃。二、本公司參考專業人員建議(包含建築師、結構技師、土木技師等),將地下室回填混凝土及注水改善管湧現象,並於鄰房增設傾度盤,每日監測數據。三、本公司於4月19日說明會經鄰房居民同意委請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鄰房結構安全鑑定,如技師公會出具報告為無結構安全疑慮者,居民得做為返家依據,居民安置飯店期間之住宿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

四、本公司於0403地震後發現2戶鄰房(184-1及184-2)傾斜嚴重,立即約二戶所有權人於4月5日在鄰房(184-1)見面討論,協調2戶先搬出在外租屋,租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及說明後續房屋扶正方法,扶正費用由本公司負擔,惟雙方未達成共識。本公司人員不放棄與二戶溝通(包含電話、見面、公所調解等)。至4月23日在公所調解會表示要求公司拆除重建,全部費用須由公司負擔,本公司表示須依法處理,致雙方調解不成立。五、除前2戶鄰房傾斜嚴重需扶正修繕外,因近期地震頻繁及鄰房均坐落土壤液化高潛勢區,故本公司已請與鄰房達成共識,委託的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出具結構安全鑑定報告,以為本工程或鄰房後續處理方法之憑辦。另,本公司絕無漠不關心鄰房居民安危,自始均積極與鄰房居民溝通協商,並研擬鄰房防護措施方法,及促請技師公會迅為鑑定提出結構安全鑑定報告,以利後續工作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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