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張男駕駛藍寶堅尼休旅車行經國一南下彰化路段卻突然火燒車,千萬休旅車燒到剩骨架。(圖/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白珈陽/台中報導
國道一號南下195.3公里今天上午發生一名男子駕駛價值破2000萬元的消光法拉利296 GTB自撞意外,車主身分曝光,是全球前五大不銹鋼管大廠接班人、32歲的張姓男子。而張男過去曾駕駛藍寶堅尼1500萬元的URUS休旅車在鄰近路段也發生過火燒車,張男幸運逃生,但眼看愛車被燒成骨架。由於車輛登記為公司車,當時該公司還因此告上藍寶堅尼代理商嘉鎷實業,一審勝訴,獲判賠3000多萬元。
▲張男家中原本有多款藍寶堅尼,但火車燒事件,張家公司與藍寶堅尼代理商告上法院,張家也改投法拉利懷抱。(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據悉,張男與父親都是超跑控,2人家中收集10多輛超跑,曾經最愛車款就是藍寶堅尼,還因此事件從此拒買藍寶堅尼,改投向法拉利懷抱,現在家中就有多款法拉利稀有車款。
由於起火的藍寶堅尼休旅車登記在公司名下,張男公司事後向台北地院提起訴訟,以相關鑑定報告確認是藍寶堅尼電氣因素釀災為由,向代理商嘉鎷公司求償,但嘉鎷認為,是車主擅改排氣管,而車輛在行駛時車體震盪,排氣管鬆脫,導致引擎產生高熱、高壓氣體,進而發生火燒車事故。
不過,法官審酌,據消防局火調人員鑑識,排氣管鬆脫的原因,是因火災的高溫使束環材質變型,以及吊車作業時造成排氣管位移;真正引起事故的原因,應是電氣因素,與車主改裝排氣管不具關連性。
另外,判決書中也提到,嘉鎷公司在維修車輛過程中,理應知悉該排氣管是車主所改裝的非原廠排氣管,但嘉鎷公司仍為車主維修,可見嘉鎷並未因車主改裝排氣管而拒絕保固。
台北地院去年4月一審判決嘉鎷公司應賠償允強公司1506萬250元,另須給付1506萬250元之懲罰性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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