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姓小開與薛姓男子被告上法院,雙雙要入獄。(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葉姓通訊行的小開,與家開宮廟的薛姓男子是好友,豈料他竟在通訊行內2度性侵薛男的女友小庭(化名),最後2人都被告上法院。橋頭地院最後各判葉男、薛男2年6月、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葉男的家中在高雄某處開通訊行,期間認識了薛姓男子、薛男的女友小庭,3人很快就變成了朋友關係。由於葉男年紀較長,因此對這對情侶檔照顧有加,時常託請2人幫買晚餐,再請2人吃飯。
不過,後來葉男在通訊行的小房間裡,2度與小庭發生關係,彼此之間的友誼因此變了調。薛男時常以墮胎費、補身體、小庭的家人要提告等理由,向家境不錯的葉男討錢,前前後後一共討要了74萬餘元。
後來葉男愈想愈不對勁,認為遭到薛男騙錢,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要求給付74萬7,000元。橋頭地院審理後,也判薛男須賠71萬7,000元。
▲葉男與小庭發生性關係以後,遭到薛男以各種名義索討了70多萬元。(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葉男、薛男之間的民事糾紛告一段落,小庭卻因為遭到欺侮,氣得報警揭發2人的獸行。小庭供稱,與葉男發生的2次性行為,都並非出於自願,而是遭到葉男逼迫,期間奮力反抗,但因為體型的關係而抵不過葉男的力氣,遭到侵犯得逞。
小庭在受侮期間,曾向男友薛男求救,對方卻2度要她吞忍,不但用唇語表達「忍耐」、「忍著」及「沒關係」等意思,更是主動走到通訊行的櫃台守門,避免葉男的獸行被外人發現。
此外,小庭還有跟薛男同居、發生性行為,剛開始時是自願發生關係,不過隨著同居日子漸久,雙方發生爭執,她時常遭到痛毆、以及沒有徵得同意的侵犯,甚至連懷了薛男的孩子以後,還受到更加殘忍的拳打腳踢,讓她忍無可忍,決定報警處理。
▲小庭事後控訴,葉男每次都不顧她的拒絕侵犯得逞,男友甚至還幫忙當守衛,避免外人發現。(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薛男否認犯行,更是辯稱自己是同性戀、有穩定交往4、5年的男性對象等等,還指控小庭曾與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就算真的懷孕,也不一定是他的孩子。
葉男則供稱,與小庭發生關係,是有徵得同意,且後來還因此被薛男索討了70多萬元,懷疑是2人設局向他恐嚇取財。
對於葉男指稱恐嚇取財的部分,橋頭地院發現,薛男、小庭確實有被告上法院,不過小庭的部分被裁定不付審理,且從薛男的證詞中也可得知,小庭對於這些錢並不知情,只有索討墮胎的費用。
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照2宗強制性交罪,各判葉男1年10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年6月。至於薛男則是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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