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左營某桌遊店驚傳偷拍,羅女如廁時意外發現地板上抹布蓋著手機正在錄影。(圖/資料照)
文/中央社
高雄羅姓女子在左營區一間桌遊店如廁時,發現地板上抹布蓋著手機偷拍,警方逮捕裝設者張姓員工,並查出7人受害,橋頭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3月,可易科罰金。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其中3名受害女子達成調解同意撤告,但法官認為其行為已造成受害者一定心理壓力跟創傷,因此不予緩刑,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桌遊店員工去年3月11日中午1時許將IPHONE 7手機連接行動電源,放置在廁所馬桶左側地板上,並以抹布蓋住手機僅露出鏡頭,開啟錄影功能朝馬桶方向錄影,就這樣連續錄了多個小時。
直到羅女前往桌遊店消費,並於晚間7時許在店內上廁所時發現遭偷拍,便不動聲色離開桌遊店報警,隨即連同員警進入桌遊店,當場人贓俱獲。警方從張男手機內發現有7名女子受害,將他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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