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純妹「初夜獻網友」變惡夢!他拍完裸照提褲翻臉:寄給妳媽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月愛上吳姓男網友,因此獻出初夜給對方,沒想到美妙的回憶竟成噩夢一場。(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妙齡女子小月(化名),先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吳姓網友,並且獻出初夜,沒想到竟遭到對方以裸照威脅匯款,讓她崩潰報警提告。事後吳男除了要被關2年2月以外,還要賠償105萬200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月先前透過某款網路遊戲,認識了吳姓男子,隨著雙方交流愈來愈深入,她漸漸愛上對方,因此願意在現實見面,並且將珍藏多年的初夜獻給對方。

不過,小月的付出沒有換來真心,反而變成惡夢一場,事後不斷遭到吳男持續金錢勒索、言語辱罵,只要拒絕匯款,對方就會以「公開私密照」要脅,更是揚言要把私密影像寄給她的父母、公司同事。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月愛上吳姓男網友,因此獻出初夜給對方,沒想到美妙的回憶竟成噩夢一場。(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雖然小月在發生親密關係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拍下私密照、也沒有同意對方拍照,但因為害怕吳男偷拍,且住處的信箱曾收到一張私密照,讓她心生畏懼,將近一年的時間內陸續匯款75萬200元給對方。

由於不堪其擾,小月心力交瘁之下,決定報警把吳男抓了,並且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透過法律管道懲罰渣男。

台南地院一審審理後,依照恐嚇取財罪,判吳男2年2月有期徒刑。吳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小月求償200萬元,包含75萬200元的財產損害,以及名譽損害、精神撫慰金等等。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則認為,小月請求75萬200元財產損害、30萬元精神撫慰金有理由,因此判吳男須賠105萬200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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