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昔日處理《反滲透法》時,國民黨立委曾聚集在議場中央表達不滿。(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反滲透法》針對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所進行等不法行為進行規範,立法4年多以來,遭起訴案件已逾百件,回顧立法歷程,第九屆國會包括民進黨團、國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均提出草案,舉辦公聽會後,短短1個多月內就在藍營一片罵聲中通過立法,而第十屆國會也有跨黨立委提案修法,補強收購機敏科技、觸犯《刑法》等樣態,但均未排審。
近年每逢大選,中共對台滲透、介選的議題沸沸揚揚,引發社會高度關切。據最高檢察署今年選前統計,偵辦村里長赴陸受招待等《反滲透法》案件,累計超過百案、被告287人,且選後仍持續有各種起訴案例傳出,其中,有里長被招待赴陸,行程間陸方宣傳「兩岸一家親」等政治理念,暗示團員投給某政黨或總統候選人,也有民眾涉在中共組織指示下,拿中資助議員候選人,均遭檢方起訴。
回顧《反滲透法》立法雛形,可追溯至2019年5月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當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前立委林昶佐、洪慈庸仍是時代力量黨團成員,與時任立委徐永明、高潞以用共同提案,明定境外敵對勢力與協力者滲透干預行為樣態,規定境外敵對勢力傳播不實訊息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從事助選行為,最重可關7年。
2020年總統大選前夕,假新聞、境外網軍、自稱中共間諜的王立強投誠案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民進黨團2019年11月29日提出《反滲透法》草案,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及《遊說法》等法律基礎上,進一步防範滲透來源透過任何人干預我民主政治運作。此外,國民黨團也在同年12月初提出立法草案。
短短1個多月、32天內,立法院會於2019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反滲透法》立法,當時距離11天就要舉行總統立委投票,國民黨、親民黨、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聲批評,該法如同新的「戒嚴法」,恐侵害民眾的基本人權、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時任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更預告將聲請釋憲,向民進黨政府表達強烈抗議。
隔天正在競選連任的總統蔡英文發表元旦文告時,特別提及《反滲透法》立法議題。她強調,「我們是反滲透,不是反交流,兩岸之間的正常交流和往來都不會受這個法案的影響」,同時向北京喊話,「問題其實不在於立這些法的國家本身,而是北京是不是能夠停止他們這些滲透介入的作為,成為國際上可以信賴的夥伴,才是真正的正本清源」。
實際上,《反滲透法》規範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違法從事競選活動,也不得就涉國安、機密的國防、外交、兩岸事務進行遊說,這些行為樣態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法律中都有相關規範,該法也進一步定義「境外敵對勢力」與「在地協力者」,以防範滲透干預。
第九屆國會通過《反滲透法》立法後,第十屆國會包括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楚茵、王定宇、羅致政、邱志偉、賴品妤、莊瑞雄、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均提出修正草案,主張加重刑責,或新增收購機敏科技、觸犯《刑法》擾亂社會安全等樣態;同屆國會還有立委王定宇、陳亭妃、陳柏惟等人提出防堵滲透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不過均未排審。
至於現在第十一屆國會,前總統馬英九訪中後拋出《反滲透法》修法議題,但藍綠白三黨團均未明確表態推動修法與否,目前亦無立委提出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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