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黃姓男子隨機侵犯女路人,最後被繩之以法。(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24歲黃姓男子先前在街上閒晃時,看見一名正在運動的女子,沒想到竟上前將對方推倒,並性侵得逞,後來又在光天化日之下侵犯女學生,行徑令人髮指。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毀損他人物品罪等罪嫌,判他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黃男2020年7月某天的晚間路過中壢某國小,看見了獨自運動、健走的女子小花(化名),於是上前以「問時間」為由搭訕。
黃男眼見小花頗有姿色,竟趁著她不注意時,伸手觸碰對方的隱私部位,直到小花放聲尖叫才收回。犯了案以後,黃男又搶走小花的手機,丟進國小圍牆內,並將她推倒,動手侵犯得逞。
黃男的惡狼行徑不只一宗,時隔約5個月左右他騎乘機車上路,看見了身穿學校制服的小莉(化名),竟從後方尾隨,並趁小莉不注意時動手觸碰對方的隱私部位。
▲黃男侵犯了正在運動的女路人以後,又在街上觸碰女學生的隱私部位,並且上前搭訕、言語騷擾。(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得手後又一路跟蹤尾隨,並且以「妳要去哪裡,我載妳」、「妳屁股看起來很大」等話語騷擾,眼見小莉要查看車牌,才趕緊逃逸。
2名受害者事後都報警處理,希望透過司法將惡狼繩之以法。警方獲報後循線調查,也成功將黃男逮捕歸案。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黃男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黃男還犯了毀損他人物品罪、性騷擾罪,分別被判2月、3月有期徒刑,所有罪責加起來合併執行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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