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兩度酒駕挨罰11萬 有錢有房不繳…執行署凍結存款追回

▲屏東執行分署追回11萬餘元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執行分署追回11萬餘元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潮州一位阿伯5年兩度酒駕被屏東監理站共裁罰11萬2500元,吊銷汽車駕照3年,他不理會,屏東執行分署受理執行,發現他有不動產,郵局又有逾百萬元存款,函請郵局扣押,追回該筆罰款。

▲屏東執行分署追回11萬餘元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這位阿伯於110年清明連假騎機車經過潮州夜市附近,被警察抓到酒精濃度超標,監理站對他開罰2萬2500元,由於他持普通小型車駕照騎機車,車輛還因此被記違規點數5點。

到了同年底的最後一日,適逢元旦三天連假的第一天,他又被抓到在潮州夜市附近酒駕騎車,由於是5年內第二次酒駕,監理站這回對他裁罰9萬元,並吊銷汽車駕照3年。他對二張酒駕罰單都不予理會,案件今年陸續被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收案後曾通知他到場報告財產狀況,但他並未理會。

分署調查發現他名下有好幾筆在潮州鬧區的不動產,存款餘額也有上百萬元,旋即發函郵局凍結他的存款,經郵局回報足額扣押後,由於他始終未與分署執行人員聯繫,書記官遂核發收取命令,終於為國庫追回義務人欠了3年的11萬餘元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酒駕義務人除了會接到罰單外,可能還會被記點及吊銷駕照,駕照一經吊銷,需重新考照才能再行開車上路。該件義務人被抓到酒駕的地方都在住家附近,可能是在離家不遠處喝酒,如果搭乘計程車,也許起跳價100元就足以支付單趟車資。

分署呼籲週末或連續假期時小酌放鬆或親友宴飲機會多,酒後可搭乘計程車、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否則節省了100元的計程車車資,卻得面臨高額罰單、記點及吊銷駕照的後果,非常不划算,也可能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提醒切勿酒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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