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不來電用咬的!假裝賠罪再伸狼爪 色男糾纏想壞壞下場曝

▲▼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女子和男網友深夜見面小酌,遭對方咬傷手臂還拉扯襲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蔡姓男子前年(2022年)約1位女網友在酒吧小酌,企圖挑逗但碰壁,涉當場咬傷女方手臂,再假裝賠罪搭計程車送女方回家,卻在車內涉毛手毛腳還問女方「為什麼不跟我做愛」等語,並緊跟女方下車想夜闖香閨,女方報警驗傷提告,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傷害等罪,判蔡男8月徒刑與拘役80天,可上訴。

未婚無子女的蔡男與本案女方於2022年11月間,深夜10點多在北市1家酒吧相約小酌,女方微醺滑手機玩遊戲,蔡男覺得被冷落,貼近女方突然張口咬住右上臂,女方疼得回神大叫,拍打蔡男要他滾開,氣憤自己藕臂掛彩,怒說「我要回家!」

蔡男假裝道歉,搭計程車送女方回家賠罪,女方見他態度還不錯,心軟同意。不料蔡男沿途一再言語糾纏女方「不喜歡我嗎」、「為什麼不跟我回家、不跟我做愛」等語,更大膽攬住女方、用掌心貼住女方胸口。

女方暴怒叫罵、對蔡男又踢又打,抵達住處社區門前甩開蔡男拉扯,快步下車,蔡男如影隨形、一路跟進社區1樓大廳,女方驚覺若上樓會暴露自己住處,掉頭跑出社區大樓打電話報案,對到場警員哭著說「他(蔡男)對我毛手毛腳、我要告他性騷擾!」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間搭乘桃園客運,見鄰座女高中熟睡竟兩度伸手撫摸大腿性騷擾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子赴約遇到急色男網友,險些遭遇不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蔡男僅坦承拉扯女方與跟進社區1樓大廳,但否認咬傷女方與襲胸,聲稱女方在計程車內主動靠到他身上,女方還說想睡覺別吵,他絕沒對女方毛手毛腳,否則運將怎會沒看見,女方也沒向運將或社區警衛求救。至於女方手腳瘀青,蔡男推稱女方赴約時就有外傷,女方說皮膚薄、去按摩造成的。

女方怒批蔡男鬼扯、她赴約時全身好好的,從沒說按摩瘀青。搭載2人的運將出庭作證,避重就輕說沒看見2人在後座舉動,僅隱約聽見蔡男問女方「不喜歡我嗎」,女方答稱「我想睡覺,不要碰我,不要吵我」等語,因這段話比較大聲,所以才會注意到。

法官勘驗酒吧監視畫面,清楚看到蔡男靠向女方右肩,女方隨即撫著自己右臂抬頭看蔡男、並拍打蔡男趕開,女方隔天上午驗傷,除手腳與胸口多處瘀青,右上臂也確有咬痕,而女方用手機錄影蒐證,顯示雙方在大樓外對峙直到警員抵達,女方立刻向警員哽咽求助。

法官認為女方當下急於逃離而沒求助、不違背常情,女方也未必能分辨「性騷擾」和「強制猥褻」,但女方說詞可信,而蔡男為逞一己私慾、法紀觀念淡薄,造成女方身心受創,考量蔡男無前科,本案僅部分認罪等犯後態度,將他所犯傷害、強制與侵入住宅3罪合併判處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8萬元,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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