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暴力!受刑人動手打戒護科員還丟茶几 判決出爐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在屏東監獄服刑的郭姓受刑人,不滿樂姓戒護科員詢問其是否有無以菜瓜布擦拭監視器鏡頭及拉扯監視器線路之違規,並要依規定處分時,出口罵戒護科員並動手毆打,再翻倒茶几擲他;屏東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易科罰金以1000元圻算一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受刑人因案在屏東監獄執行,樂姓男子是為該監之戒護科科員,職司該監之戒護等事宜,屬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前段之身分公務員。

樂男在該監誠信舍之輔導教室內,詢問郭姓受刑人先前有無以菜瓜布擦拭監視器鏡頭及拉扯監視器線路之違規事實,並將郭男依規定簽署違規懲罰表而執行公務之際,引發郭男不滿,竟基於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及傷害之犯意,先出口辱罵樂等語,又揮拳毆打他左臉頰。

樂男正要跑出該教室,郭男又將該教室內之茶几翻倒砸向他,以此方式妨害樂男執行公務及貶抑其人格,致樂男名譽受有損害,且口腔有鈍傷。案經樂男等人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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