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無照毒駕,撞飛行人遭判刑。(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陳姓男子在車內吸食2支愷他命香菸後,無照駕駛BMW前往友人家,結果因意識恍惚,撞擊走在路邊的楊姓婦人,楊婦雖幸運存活,但一直昏迷至今,且須仰賴呼吸器存活,陳男則是在肇事後逃逸。宜蘭地院依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重傷、逃逸等罪,合併處6年有期徒刑。
本案發生在2023年10月26日,凌晨4時許陳男無照駕駛BMW前往KTV歡唱後,再於5時許帶著2名友人返回車內,陳男卻在車內連續吸食2支愷他命香菸,待20分鐘藥效發作後上路。
行經宜蘭縣冬山鄉永美路與永和路口,左轉進入永和路後,陳男在意識恍惚狀態下,疏未注意車前狀況,一路偏左行駛,車輪險些翻落田梗時,緊急往右偏拉正,車頭左側因此碰撞路旁「讓」字標誌鐵桿,接著在標誌附近,不慎撞擊當時正沿著永和路走路的楊姓行人,楊婦也當場噴飛倒臥路旁。
肇事後陳男卻未下車查看,逕行開車離去,直到附近鄰居發現楊婦倒臥路旁,連忙報警求助,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救治後,楊婦因顱骨骨折、右側顱內出血,以及多處骨折,昏迷指數僅有3分,須仰賴呼吸器存活。
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後,於同日晚間近7時拘提陳男到案,另於隔日凌晨採集尿液檢體送驗,結果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代謝物陽性反應。
檢方認為,陳男客觀上應能預見施用毒品作用將影響注意力、反應及操控力,極易一時輕忽釀成車禍事故,動輒導致其他用路人受重傷之結果,仍開車上路,造成無辜行人重傷,依法起訴。
審理時陳男坦承毒駕,但車禍當下不知道有撞到人才離去,惟法官從偵查內容發現,陳男自述撞到標誌鐵桿後,探頭發現車頭零件都掉出來,懷疑有撞到人,且檢方進一步質問「為何當下會覺得有可能撞到人?」,陳男回答「感覺吧」,可認陳男應明確知悉車輛正面撞擊被害人,卻逃逸離去,故不採信辯詞。
法官認為,陳男罔顧用路人生命,施用毒品後明知精神狀況不佳,仍貿然駕車上路,且長期無照駕車,已堪見漠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參以陳男至今尚未對楊婦家屬為任何賠償,未能絲毫彌補其犯罪所生之損害,依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重傷罪處4年、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而逃逸罪處3年,合併執行6年。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