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0年老友到KK園區「每人10萬介紹費」 人蛇男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曾姓男子被指控使用詐術招募3名友人前往泰國工作,其中1人還是認識10年的老朋友,2022年7月間一行人抵達泰國曼谷,隨即被詐團轉移至緬甸KK園區,最終3名受害者一共付了106萬元才得以逃脫。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監獄,受刑人,鐵窗(圖/視覺中國CFP)

▲曾男被指控拐騙友人前往KK園區。(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曾男與暱稱「賢哥」、「團長」等人共謀,由他居中招募蔡姓、黃姓、陳姓友人前往泰國工作,2022年7月15日一行人剛抵達泰國曼谷,隨即被詐團成員駕車搭載至泰緬邊境,再搭船前往緬甸KK園區,3人抵達KK園區之後才知道被騙,並被迫交出護照、手機;曾男則可以領取每人10萬元的介紹費,共計得手30萬元,接著他便在同年8月21日先行返台。

曾男挨告之後否認使用詐術騙人出國,他強調自己不知道工作內容是什麼,因為蔡男他們有向公司借錢,他覺得如果有借錢,肯定就回不來了,他沒有跟公司借錢,後來故意欺騙組長說要回台灣再帶家人過來,對方考慮很久才同意放行。

不過,受害者蔡男證稱,出發前就曾詢問曾男工作內容是否在做詐騙,對方說不是,他才相信並決定前往泰國,發現被騙之後,趕緊透過朋友幫忙湊了80萬元,才將自己和黃男一起贖出來。陳男則是自己支付26萬元贖金才得以離開。

黃男表示,他和曾男從小就認識,已經認識10多年,印象中進到園區之後,曾男的手機沒有被沒收,「我曾經有問過他,為何他可以不用交出手機,他說老闆可能會聯絡他,所以他的手機必須留在身上,所以我們認為他跟園區管理階層很熟,應該是人蛇集團成員。」

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認為從現有證據看來,曾男的辯解屬於卸責之詞,無法採信,本案事證明確,最終依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罪,共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