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控訴,女子小萍(化名)明知丈夫已婚,仍在2021年8、9月間與丈夫一起出遊、前往餐廳用餐,甚至到摩鐵開房間,並拍下一張自拍照,交往期間還向丈夫索取200多萬元,後來雙方撕破臉,小萍拿出照片要脅,才讓這起事件曝光。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裁定小萍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
▲小萍在摩鐵與人夫發生性行為之後,趁對方不注意拍下一張自拍照。(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萍和丈夫在2021年8、9月間有多次踰矩行為,包含在自家店內輕拍屁股調情、相約到餐廳用餐2次、互相餵食、共同出遊2次、共乘機車回租屋處等等,甚至一起去摩鐵開房間,並趁丈夫不注意時拍下一張自拍照片。
人妻控訴,兩人交往期間,小萍向丈夫索取200多萬元,後來因為丈夫不願意再給錢,小萍竟拿出私密照片對丈夫提告,她一氣之下,也決定對小萍提告求償50萬元。然而,小萍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小萍的行為確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小萍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