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涉嫌洩漏「機密文件」,外交部日前也已對徐巧芯提告。對此,媒體人黃暐瀚今(8日)訪問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江啟臣表示,質疑機密文件的正確做法,應該是「開秘密會議聽取報告」。他強調,不管用哪種方式,都必須秘密進行,不對媒體公開,遇到機密文件,確實要特別小心,以免觸法。
針對徐巧芯涉嫌洩密一事,江啟臣於《撞新聞》節目中表示,機密文件要小心,可開機密會議聽取報告,身為立法院副院長,他尊重每位立委的問政風格,但因為他也是國防外交委員會的資深立委,徐巧芯公開的機密文件,他手上也有一份,其他委員也有。
黃暐瀚則詢問,徐巧芯流出的機密文件等級是高還是不高?江啟臣回應,外交部是以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為訴訟的條件。他指出,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2條規定,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涉及國家機密者,非經解除機密,不得提供或答覆,「其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的方式為之者,得以指定場所規定閱覽或答覆」。
接著,江啟臣被問到,當立委收到國防外交的機密文件,有質疑或不清楚的地方時,該怎麼辦?他表示,以自己為例,他會先請部會到「不公開的指定地點」跟他說明,例如立院的辦公室、會議室,或是提議國防外交委員會,召開「秘密會議」,再請部會首長,正式到立院報告。
江啟臣強調,不管是哪種方式,都必須秘密進行,不對媒體公開。他說,既然外交部已經提告,後續是否有罪,就留待司法偵辦調查,但質詢監督是立委的天職,問政風格則由個別委員自己決定。
最後,江啟臣用自身經驗表示,遇到機密文件的時候,確實要特別小心,照上述的兩種方式去監督,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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