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舟天菜」跌14m工程井慘死 未設拒馬!工地主任+負責人起訴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亞運龍舟金牌選手陳俞安,去年2月間清晨騎車時,不慎墮落工程井慘死,家屬強烈質疑現場警示不足,且工地有明顯疏失之虞,桃園地檢署檢察調查認定,工地現場未依規定設置拒馬等防護,導致被害人無法判斷工區範圍未能及時煞車墜入深達14米之工程井,經急救後不治,檢方認為現場高姓監造主任、李姓負責人顯有過失,檢方近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人起訴。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消防人員將其吊掛送醫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消防人員將其吊掛送醫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警調查,桃園市政府委託民間廠商以BOT方式,施作汙水下水道系統,而前亞運龍舟選手陳俞安去年2月16日清晨5時許,騎車經過桃園區文中路之工地現場時,卻誤闖不慎連人帶車墜入工作井中,直至上午工人發現圍籬被撞壞,緊急報警處理並請消防人員協助,但卻在意外發生後5小時才將陳俞安撈上路面,經緊急送醫急救仍不幸過世。

▲▼桃園騎士墜14米坑洞亡 身分曝光是亞運金牌國手「龍舟天菜」。(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龍舟天菜」陳俞安是亞運金牌國手。(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劉育萱率領法醫相驗後,死者頸部有擦撞傷痕、右腿骨折,其他身體部位則沒有明顯外傷,因案發時深達14米立坑有大量積水,檢方認為可能是溺斃並進行解剖釐清死因。

檢方根據工地現場布置,並經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調閱周遭8支監視器,查明意外發生原因,經過年餘調查發現,該項工程交通維持計畫應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交通工程規範辦理,應需設置2個拒馬,工程實際施工範圍也比原先預計範圍還大,案發地點放置雙箭頭指示方向,可能會讓用路人誤判行經路線,工程顧問公司也認為,該項工程未依規定設置「車輛改道」拒馬。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消防人員進入坑內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消防人員進入坑內急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此外,檢方查出,意外現場工地有以半阻隔式圍籬圍繞工區,並設置一拒馬,且放置雙向箭頭符號,但根據監視畫面顯示,被害人騎機車撞擊半阻隔圍籬後隨即掉落工作井中之事實,且事發後工地現場才增設紐澤西護欄。

檢方調查時,高姓主任稱,現場未設置紐澤西護欄,交通維持設施只是要區隔工區及路段,現場有1個拒馬,已依照市府核定交通維持計畫設置;李姓工地負責人辯稱,因案發地點是路口,所以未設置前漸變段,也不需要設置紐澤西護欄,已經有做到人車區隔,並依照交維計畫進行等語。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圖為工地現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曾獲亞運金牌龍舟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行經桃園區文中路汙水下水道工地時不慎墜坑,圖為工地現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方認為,案發後工地才設置紐澤西護欄,證明紐澤西護欄較原先設置更能防止發生碰撞。本案因疏於注意,並未落實防範意外,2人之疏失顯與陳男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龍舟國手陳俞安墜坑亡,靈堂桌上放有亞運獎牌。(圖/記者沈繼昌攝,下同)

▲龍舟國手陳俞安墜坑亡,靈堂桌上放有亞運獎牌。(圖/記者沈繼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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