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吸安騎車「一路闖紅燈」被自家人抓 認錯戒毒換緩起訴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陳姓員警,大年初二躲在萬華防火巷內施用安非他命,翌日凌晨3時許,騎乘機車闖紅燈在大同區被盤查,查出身上有安毒2包,事後更被在勤室內搜出毒品殘渣,火速被2大過免職,並依法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曝光。

緩起訴指出,42歲陳姓員警今年大年初二(2月11日)晚間10時左右,在西門町獅子林防火巷內,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2日凌晨3時,騎車在大同區迪化街與民生西路口,因一路闖紅燈遭盤查,大同警發現他精神恍惚,嘴裡念念有詞「放我離開」,經其自願同意受搜索當場扣得毒安2包及吸食器1組,驗尿為陽性。

事後,警方也從其派駐的社子派出所寢室內,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4個(微量無法磅秤)。陳員一度供稱自己最近身體有病痛,才想要吸食毒品舒緩,毒品來源是去年底在西門町向人購買,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其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 台北社子派出所陳姓員警持毒遭逮,警察局記2大過將他免職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台北社子派出所陳姓員警持毒遭逮,警察局記2大過將他免職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士林分局表示,陳員涉案情節重大,知法犯法,影響警譽甚巨,分局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規定,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通過一次記2大過處分,報請警察局予以免職,斷然汰除,也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偵查時,陳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審酌他態度良好,且表示自願參加毒品戒癮計畫以戒除毒癮,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6月。條件是需在緩起訴期間自費到醫院接受戒癮治療、心理輔導治療、社會復健治療及藥物治療,治療期間為1年,經醫院評估有住院、部分留院或住宿型治療的必要時,願意配合接受治療。

還有,需在緩起訴期間屆滿前2個月,依「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13條、第11條規定完成戒癮治療,依地檢署觀護人指定日期採尿檢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