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接放學為由在車上「多次強姦11歲姪女」 雙方104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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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秦以接張花放學為由,趁機伸出狼爪。(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強姦案件的審理結果。朱秦(化名)以接孩子放學為由,多次在車上強姦當時11歲的姪女張花(化名)。張花經過律師與主治醫師的評估,向朱秦求償2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台幣104萬元),經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據《頭條新聞》報導,張花於2009年11月出生,2021年初,朱秦借接送張花放學的機會,在其車上強姦當時11歲的張花,此後至2022年9月10日期間,朱秦借同樣的機會多次對張花實施姦淫。朱秦因涉嫌強姦罪於2022年10月被廣州公安局番禺區分局刑事拘留。

2022年11月,張花的父母向廣州市番禺區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針對張花的精神狀況及其家庭經濟困難,婦聯也派出了社工和心理醫生上門服務,跟進張花的精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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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11歲時遭姑丈多次強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在朱秦的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前,對於朱秦提出的分期賠償方案,在律師的分析下,張花父母決定不接受朱秦的賠償方案。承辦律師建議待朱秦刑事判決結果出來後,擴大賠償範圍。

最終,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於2022年5月12日判決朱秦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張花的主治醫生評估她的精神心理治療情況、復健費用、護理人員人數及護理期限等,並提出相關診斷證明作為賠償依據。

2023年7月,張花的律師以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為由,向朱秦提出張花的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心理治療康復費等合計259197.3元。

經多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張花及父母同意朱秦賠償上述費用共23萬元,分三次支付。 2023年12月,朱秦的妻子代朱秦一次支付完畢23萬元,並承擔了本案的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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