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的張姓男子與前妻爭小孩的撫養權,竟持刀猛刺對方。(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張姓男子與前妻離婚,沒想到竟為了爭奪孩子的照顧權,持刀猛刺前妻,力道之大將兇刀都弄斷,甚至斷刀還卡在妻子體內。苗栗地院審理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判張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張男與前妻育有一名小孩,離婚後雙方為了孩子的照顧權對簿公堂,經過法院審理後,張男的前妻暫時獲得主要照顧權。
沒想到,張男竟因此心生不滿,跑去附近的五金行購買水果刀,接著找上了前妻,要求對方把孩子交給他,或是把孩子帶出來讓他看一下,不過都被拒絕。
▲苗栗的張姓男子與前妻爭小孩的撫養權,竟持刀猛刺對方。(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張男要求遭拒後,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著前妻的腹部、背部等人體重要部位猛刺,力道之大連兇刀都弄斷,甚至斷截還卡在前妻的體內。
張男行兇後並未停手,被前妻的父親阻止時,還強行破壞住處大門,並且掐住前妻的頸部、壓制在地上瘋狂毆打,導致前妻胸椎骨裂、肋間神經根斷裂等嚴重傷害。
張男前妻經過緊急送醫,幸運保住了一命。不過張男還是不罷休,被收押後還寫信恐嚇,預告出獄以後還會再去找孩子,惡性令人髮指。苗栗地院審理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判張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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