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若親人重病或重傷,是否同意放棄急救,對親屬來說是一大難題。中國上海法院日前公布一起案例,女子阿秋(化名)不滿母親和2名哥哥擅自簽屬「放棄搶救知情同意書」,導致肺癌晚期的父親病逝,憤而決定提告求償人民幣22萬元(約新台幣98萬元),結果被法院裁定駁回。
▲阿秋認為,母親和哥哥侵害了癌末父親的生命權。(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根據《點時新聞》報導,阿秋的父親罹患肺癌,而且已經是晚期了,她不滿母親和2名哥哥擅自簽署「放棄搶救知情同意書」,侵害到父親的生命權,還傷了她的感情,因此決定對母親、哥哥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人民幣22萬元,並要求道歉。
不過,上海法院法官認為,阿秋的父親從確認罹癌到去世大約有數個月的時間,妻子和2名兒子曾多次協助他入院接受治療,並非全無作為,況且這是他的配偶代為做出的醫療決定,並無不當之處,最終裁定駁回女兒阿秋的訴求。
文章公開之後掀起中國網友熱議,大多數人都不認同女兒提告求償的行為,並紛紛留言表示,「我想知道她父親病危的時候,她在哪裡」、「陪病不在,要錢就在」、「為了錢,很多人都棄做人了」;不過,也有網友緩頰道,假如女兒有陪病,而且的確不知道這件事情,索賠還說得過去,但如果她人不在,就沒資格提出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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