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褲。(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女碩士,2021年受閨蜜邀請聚餐喝酒,最後不勝酒力被閨蜜男性友人性侵撿屍,天兵閨蜜甚至還幫忙拍照。女碩士醒來發現「内褲被反穿」提告,法官判決男子必須賠償104萬餘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碩士於2021年10月16日受邀與古姓男子共2男2女一起喝酒,當晚4人入住一家民宿,沒想到女碩士被古男撿屍,隔日女碩士還發現自己內褲被穿反。女碩士控告古男性侵,求償504萬餘元。
女碩士強調,早上醒來發現古男就睡在旁邊,告知閨蜜後,還聽到閨蜜說有拍下照片,於是取得照片提告。古男則辯稱是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不採信,認定古男趁女碩士不勝酒力、乘機性交,造成女碩士精神上痛苦,判決賠償104萬6595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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