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先前在台中市某小吃店用餐,他明知自己沒有遺失包包,竟在女店員上前詢問時,點頭「嗯」了一聲,導致女店員誤會,將A女遺失的包包交給他,因而挨告。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到阿榮已經與A女成立調解,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女店員誤以為阿榮就是失主,才會將包包交給他。(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女先前在台中市某小吃店用餐,桌號為第三桌,離開時卻將一個黑色包包(內有小錢包、現金3000元、證件)遺留在座位上;女店員發現之後,因為一時找不到失主,只好先將包包拿到工作區放著。
接著,阿榮進入同一間小吃店,並在第三桌坐下,女店員上前詢問是否有遺失包包,他明知自己沒有遺失物品,竟然還點頭「嗯」了一聲,用餐完畢後便將包包拿走。
後來真正的失主A女回頭找尋包包未果,於是決定報警處理。阿榮第一時間雖然承認自己不是失主,但強調沒有取走包包,可是不久之後他就騎著機車返回小吃店,當場將包包交還給A女。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榮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具有悔意,事後也與A女成立調解,應當知道警惕,不會再犯,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希望他能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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