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吳佩蓁/台北報導
炎亞綸先前遭網紅耀樂指控握有2人私密影片,且當時耀樂尚未成年,引起與論譁然。士林地院今(9日)第4度開庭,全案今日審結,預計5月30日宣判,由於炎亞綸與耀樂已達成和解,有望獲判緩刑,復出重回娛樂圈。
▲炎亞綸開完庭後離開法院。(圖/記者黃宥寧攝)
去年6月時,耀樂指控炎亞綸在他16歲時,違背其意願發生關係且偷拍,事後還將該影片傳給2名網友瀏覽,炎的另名陳姓友人也於2018年9月28日從社群平台下載影片,並再傳送給炎觀看後,留存影片檔案。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炎亞綸沒偷拍、沒違背意願發生性關係,將這部分處分不起訴;但拍攝及持有影片部分,檢方認定他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以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將炎亞綸起訴;其陳姓友人則涉犯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起訴。
▲耀樂表示案件已告一段落,等待法院判決出爐。(圖/記者黃宥寧攝)
今年3月11日第3次庭審結束後,炎亞綸與耀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和解,但不願對外透漏詳細金額。據了解,另名陳姓被告因不願坦承犯行,未與耀樂達成和解。
今上午第4次庭審結束後,炎亞綸先行步出法院,雙手合十表示,「謝謝大家這陣子的關心,希望接下來這件事情不要再浪費社會上任何資源」,至於是否和解,炎亞綸僅表示,現在沒有想這麼多,隨即搭車離開。
隨後耀樂也步出法院,他表示「這個案件差不多告一個段落,接下來就等判決出來,這段時間辛苦大家了」至於是否拿到賠償?耀樂並未回應,便不發一語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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