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主任檢察官錢鴻明、里港分局長基興等人高樹了解選情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高樹鄉高樹村前梁姓村長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經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並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確定,5月11日舉行補選。為防杜選舉不法情事,屏東地檢署轄區督導主任檢察官錢鴻明於今(9)日與轄區警方進行選舉查賄制暴會議,掌握選舉查察工作之現況。
錢主任檢察官會同里港警分局長溫基興、偵查隊副隊長王碩賢,前往負責此次補選選區之高樹分駐所瞭解最新選情狀況。
高樹分駐所所長邵傑軾針對候選人進行背景及相關選情分析,錢主任檢察官於會議中強調除在補選活動期間加強選舉查察工作及注意賄選情資外,並轉達陳盈錦檢察長指示,務必嚴防暴力介選,並應防杜投票前夕之現金或禮品買票情事,尤其原當選之村長係因現金賄選而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更應杜絕任何可能影響有投票權人意向之不法情事。
錢主任檢察官指出,嚴防選舉暴力、維護秩序之重要性,屏檢將與里港分局通力合作,密切關注是否有賄選或其他可能擾亂選舉之可能情事,期能在11日舉辦之村長補選中,落實選賢與能、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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