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拒解約還討利息 蔣萬安不接受:4月8日已終止合約

▲▼台北市長蔣萬安出席「113年度市長與里長有約-中正區」。(圖/記者陳家豪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陳家豪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北市府在今年4月8日發函台智光,告知將解除北市警察局簽定的監視器網路子約,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但台智光態度強硬,回文指市府應依合約給付專案費率2100元,如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息。對此,市長蔣萬安回擊,不接受台智光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且4月8日已終止合約」。

市長蔣萬安10日赴議會專案報告前受訪表示,捍衛市民權益立場非常堅定決不動搖,「決不接受台智光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且4月8日已終止合約,此立場不會動搖及改變」。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相關的爭議會進入契約救濟程序,而台智光基於契約義務,仍需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提供服務,維持警局監視器傳訊品質,市府將依法辦理,並堅持立場。

至於各界最關心的費率問題,法務局指出,後續3M監視器傳輸費將依TGSN費率支付1761元,若台智光提訴訟,會依程序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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