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合法化邁入5週年 性平民調:近7成民眾認同

▲▼5/17同婚專法在立法院三讀過關,關心群眾開心地揮舞彩虹旗。(圖/記者湯興漢攝)

▲圖為2019年立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關心群眾開心揮舞彩虹旗。(圖/記者湯興漢攝)

文/中央社

同婚合法化將於24日滿5週年,行政院性平處今天公布最新性平民調,有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相比同婚法案通過前大幅提升了31.7個百分點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天公布「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藉以了解民眾對於性別平等的態度、傳統婚姻觀念以及性平三法修法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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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處表示,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顯見民眾對於傳統婚姻觀念已有明顯改變。

性平處說,調查結果顯示民眾性別平等觀念逐年提升,有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除了較去年調查提升6.5個百分點,相比同婚法案通過前、民國107年調查的37.4%大幅提升31.7個百分點。

此外,立法院去年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納入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規定。今年調查顯示,76.9%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較去年調查結果74.1%提升2.8個百分點,更較107年首次調查的53.8%大幅增加23.1個百分點。

另外,今年也首次調查民眾對「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利用捐贈的精子,生育小孩」的看法,也獲得近6成民眾支持。

性平處指出,在跨性別者權益部分,調查顯示,有高達91.4%民眾同意「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有57.4%民眾同意讓跨性別者、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較去年提升2.6個百分點;47.4%民眾認同跨性別者可以不用進行變性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針對不認同者進一步詢問如果增加精神科醫師診斷書及醫療證明等條件,則有28.2%不認同者態度轉向認同。

此外,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3法修正已於今年3月8日全面實施。調查顯示,高達89.1%民眾認同政府112年大幅修正性平三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

性平處表示,這次調查對象為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調查時間是今年4月19日至23日以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完成有效樣本1076份,以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為±2.99個百分點,調查報告已發布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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