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所涉詐領公款貪污案,今(10日)傳訊被指為人頭助理的楊男與郭女作證,楊男說離職後領1個月薪水是林給的資遣費,郭說從沒做過林的助理,林急忙對郭喊話「我那時看著妳的眼睛說妳是我的助理,妳也看著我的眼睛點頭」,法官諭知本月(5月)17日再開庭,全案共將傳訊11位證人。
▲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因任內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26萬餘元被起訴,10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受訪盼釐清案情「被知道、被理解」。(圖/記者黃哲民攝)
葉曜彰開完庭快閃不回應發問,林穎孟開完庭受訪,針對郭女證詞不利於她,林說郭女可能忘記往事,或不想變成被告,「我可以理解啦」,但當年彼此很清楚「她是我的助理」,郭女對議員助理的工作內容,似乎認知有誤。
▲葉曜彰(左)被控與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共涉貪污罪嫌,10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至於前次開庭因前夫聲請退還保證金、被法官要求補繳100萬元交保金、辦妥手續離開時顯得很難過,她說當天看到還能有人「救我出來,很感動」,現已離開暴風圈,心境蠻寧靜,盼法院釐清案情,「我聘助理就是來做事,跟有沒有拿錢,一點關係都沒有。希望單純想法能被知道、被理解」。
林穎孟被控任內與前男友葉曜彰共謀詐領公費助理補助26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犯罪事實有2部分,一為2019年9月資遣楊姓男助理,拖2個月才向台北市議會辦理停聘,藉此詐領3萬餘元,二為2020年將葉男的米達克公司郭姓女設計師,掛名公費助理用助理費支付葉男應給郭女的薪水約23萬元。
楊男證稱任期從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擔任林穎孟助理跑行程與剪接質詢影片上網,月薪最高到3萬元,2019年時任林辦主任吳香君找他談資遣,他「被動離職」,林當面附和吳的提議,允諾給他1個月的資遣費。
檢方質疑離職隔月為何沒退出工作群組,楊男小心翼翼說「沒為什麼,可能還在交接工作」,離職後確實領到次月的3萬元,這是林穎孟答應的資遣費,他不知錢從哪裡來,他任職期間,林從沒當面不滿他的工作,但他沒聽說過有助理可遠距上班或借用其他公司辦公。
郭女證稱2020年5月起任職米達克公司,做平面設計、影音拍攝與剪輯等工作,月薪3萬5000元,已於2021年11月離職,任職期間,葉曜彰交代她剪接林穎孟質詢影片,但200年5月下半月到同年9月薪水,是台北市議會匯款到她帳戶支付,她不懂為何這樣運作,都聽從葉男安排。
郭女說雖領議員助理證,但從沒去林穎孟的議會辦公室工作、那邊也沒她的座位,她不是林的助理或小編,因助理須做議員交辦任務、要幫跑行程服務選民,要在議員辦公室上班,葉男僅帶她去議會和林等人開過1次會,介紹她是設計師,林對她說「以後影片、文宣就拜託妳」。
郭女強調去米達克應徵工作,葉曜彰面試與敲定待遇,她請假要跟葉報告,葉才是她的老闆,林穎孟只是客戶,2020年9月底,林和助理鬧翻引發公費助理補助爭議,她看新聞覺得自己領市議會薪水不妥,跟葉男反映,同年10月改由米達克付薪,她繳回助理證辦妥市議會離職手續。
至於林穎孟聲稱錄用郭女當助理不禁止兼差,郭說任職米達克曾幫吳怡農等民代剪接影片,從沒拿過額外酬勞,她沒有兼差身分,2020年發年終,葉男只給她7000元,理由是領市議會薪水期間不算任職米達克年資,但市議會也沒給她平日加班費與年終。
▲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因任內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26萬餘元被起訴,10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受訪盼釐清案情「被知道、被理解」。(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穎孟急忙解釋楊男因太忙碌而離職,外包剪片非常貴,所以聘郭女為專職助理,只需剪片與設計文宣,「3萬5000元聘1位助理單月可剪8支片,還能配合加班,非常划算」。
林穎孟對證人席上的郭女說「我那時看著妳的眼睛說妳是我的助理,妳也看著我的眼睛點頭」,她還跟郭女介紹在場助理「這些都是妳的同事」,因議會辦公室缺剪輯設備,她允許郭女到米達克異地辦公,「我沒同意米達克叫郭女做事不必付錢」,郭聽了沒回應。
林穎孟也對楊男感性認錯,強調從沒想資遣楊,自稱誤信吳香君傳話,沒當面查證楊是否主動離職,以致沒留住人才,讓楊很受傷,後來她請吳問楊退伍願否回鍋,吳拖很久才回覆楊沒理會,林對楊說「我感到非常抱歉」,但補充表示因給楊1個月薪水當資遣費外加1個月補休,楊才會在離職次月仍在交接工作,並拖到同年11月為楊辦歡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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