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智庫籲司法院正副院長請辭 建立與總統同進退慣例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圖/記者黃宥寧攝)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賴政府即將於520正式上路,國民黨智庫今(11日)提出三個理由,呼籲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勇於承擔政治責任,於520新總統就職前主動辭職,並建立良好憲政慣例,讓新任總統能夠在司法改革上,都能有施展的空間。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墩應該循前院長賴浩敏與前副院長蘇永欽之例,於520新總統就職前主動辭職,建立與總統同進退之慣例,也建議賴清德總統不予留任,讓蔡英文的,留給蔡英文。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提出3理由,包括,「司法院長無任期保障,應負政治責任」,蔡英文任期屆至,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的規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在任期中因政治責任而辭職;賴浩敏、蘇永欽則因總統換屆,涉及新總統政策理念而辭職(與行政院長因新總統上任辭職異曲同功)。由此可見,司法院長應負政治責任,不僅是增修條文明文,亦已隱約形成一定的「慣例」。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續指,「現任司法院長爭議不斷」,許宗力自提名開始,爭議不斷。及至今日,甚至有實務界法官指出「可以稱呼許宗力為老師或教授,但無法稱呼他為院長」。本屆司法院院長任命時,蔡英文執意提名已擔任過大法官的許宗力,引發「大法官是否可以連任或再任」的爭議(對此,許宗力以自己卸任大法官已五年,應已滿足非連任的要求,不甩外界要求他不得再任大法官或至少應間隔一次8年任期的主張)。

最後,國家政策研究基金認為,「菁英傲慢,不尊重民意」,依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從增修條文來看,憲法必須尊重多數民意,未獲得多數民意支持的制度,不能入憲,不能發生拘束多數民眾的效力。修憲如此,憲法解釋及判決當然亦如此。大法官在作成憲法判決時,當然必須尊重多數民意。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指出,憲法是民眾的權利保障書,如果憲法判決由菁英人士以「教育民眾」的理由,進行明顯違反民意的解釋,甚至將立法院「司法院立法局」,台灣與北韓、俄羅斯、中國大陸有何不同,都是菁英獨裁,憲政主義的精神將遭到嚴重破壞。呼籲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勇於承擔政治責任,並建立良好憲政慣例,讓新任總統能夠在司法改革上,都能有施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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