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1名男子猥褻13歲、15歲女兒至少403次,遭判刑7年。(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吳佩蓁/金門報導
金門一名男子阿傑(化名)平時與13歲、15歲的女兒同住,但他竟趁女兒晚上熟睡時伸出狼爪,將手伸進女兒衣物內撫摸胸部及下體,1年多來至少侵犯2名女兒403次,直到2姊妹到台灣旅遊向表姊哭訴,全案才曝光。金門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判處阿傑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傑單獨照顧2名女兒,父女3人平時同住在金門住處,不料阿傑竟趁女兒深夜熟睡時,潛入2姊妹臥房,將手伸進女兒衣物內,以手撫摸胸部、下體,有時更明目張膽趁小女兒在讀書時,用手撫摸她的私密處,以每周3次的頻度對2姊妹伸出狼爪,1年多的時間內至少侵犯2名女兒403次。
直到去年2姊妹到台灣家族旅遊,他們才鼓起勇氣向表姊哭訴遭父親侵犯,表姊及姑姑立即報警並將2姊妹接回台灣照顧。
法官審理認為,阿傑身為女兒的親生父親,竟為逞一己私慾,罔顧親情倫理,而對2名女兒為多次之猥褻行為;審酌大女兒當庭表示不願原諒父親,小女兒則願意原諒父親,並同意給予阿傑緩刑,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罪,共403罪,各處5月、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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