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司機假借看夜景性侵女大生 辯「以為妳也想要」判7年半定讞

▲▼示意圖,社會,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圖/123RF)

▲印尼籍女大生搭乘Uber,竟遭司機性侵。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一名印尼籍女大生小潘(化名),2021年某晚叫了Uber,打算回到學校,但卻遭Uber曾姓司機假借看夜景名義,帶上山性侵,曾男完事後還辯稱「我以為妳也想要」。一二審均將曾男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小潘2021年開學前的9月15日凌晨1時33分許,在台中市區叫了Uber,目的地是郊區的某大學下車。平台後來呼叫曾男駕車前來。曾男見小潘為外國人士,在車上主動攀談。

車子開到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某處路邊,曾男詢問小潘有無上山看過夜景。小潘拒絕後,曾男仍繼續詢問「可以陪我一下嗎?」、「陪我一下,我等一下會把你送到你學校,只有大概5分鐘時間」小潘擔心如果不答應,曾男不會將他載到學校,因此勉強答應。

車子開到山頂某處,非常昏暗、無燈光、無人無車,曾男先行將車停放在路邊,並要求小潘下車一起觀賞夜景,之後更擁抱小潘。小潘因孤立無援,擔心遭殺害,又打算下車看有無路可以跑走,因而同意下車。曾男抱完小潘後此時開始不安分,要求小潘上車,並在車上親吻小潘;之後以手性侵小潘。

小潘不斷用手推及用腳踢拒絕,但仍遭侵犯。就在曾男想要更進一步時,小潘大喊「不要了,我要回去了。」曾男遂罷手,將小潘帶回學校。小潘隨後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曾男,檢方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曾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是小潘主動說要看夜景,並在車上主動說要借錢,而後又主動拉他的手碰私密處,並索討2千元,小潘甚至動手搶他的皮包,才會發生拉扯,並未性侵。

但法院根據小潘在警詢、檢方訊問、法院審理時的多次供述,認定小潘供述屬實,況且也在小潘耳朵旁採集到曾男的DNA,甚至小潘說對方完事後還道歉說「不好意思,對不起,我以為你也想要。」法院也認定確實。最後一二審法院均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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