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回家就讓人妻心煩,崩潰到「希望老公過勞死」。(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文/小林美希
譯者/陳姵君
摘自/台灣東販《老公怎麼還不去死》
產後,妹妹開車來接志穗出院,她便順勢回到娘家小住。畢竟妹妹比起丈夫來得可靠多了。請了育嬰假的志穗在娘家休養2、3個月後才返回住家與丈夫一起生活。
丈夫每天都很晚下班。大部分的太太應該會希望老公早點回來,幫孩子洗澡什麼的,但志穗反而因為不必跟丈夫相處而覺得自在。她很討厭丈夫回到家裡來。
志穗家是三層樓獨棟透天厝,丈夫的房間在一樓、志穗與孩子則在二樓的起居室生活,累了就直接躺進鋪在一旁的被褥裡補眠。每當她與孩子開心地共度時光,老公剛好回來時,就會忍不住想著「喂,可以不要這樣大搖大擺地闖進來嗎?我跟孩子正處得愉快,你別來搞破壞。」丈夫明明是孩子的父親,她甚至偏激到在心中吶喊「不要隨便碰我的孩子。」
愈發獨立自強的妻子
考量到日後還是得回歸職場,志穗從懷孕期間便為了尋覓托育機構,前往自治單位的相關部門洽詢。然而,尚在排隊候補的兒童人數實在太多,承辦人員只說「短時間應該很難排到」便沒有下文。娘家所在地區的托兒所聽說比較好申請,儘管從這裡到公司的路程超過2小時,志穗還是拋下丈夫帶著孩子搬回娘家,將孩子送往附近的托兒所重返職場。
來回超過4小時的通勤時間著實累人,但也只能將就。如此費盡千辛萬苦只為了繼續工作,但仍舊是丈夫擁有高收入,自己則因為育兒減少工作時間而薪資縮水,這點令志穗覺得很不平衡。
「只是因為身為男性就能維持住社會地位。看看自己的頂頭上司不也是這樣。」由於志穗申請育兒短工時制,公司便以體恤為名將她排除在重大工作之外。她既心有不甘「男人也應該跟女人一樣,嘗嘗育兒工作兩頭燒的滋味」,也忍不住想遷怒丈夫「像你這種咖,有什麼好神氣的。」
擅長離婚相關訴訟,著有《為何妻子會突然提離婚》一書,在採訪當時任職於榊原法律事務所的打越咲良律師對此亦面露慍色地表示,「在這種男性仍占優勢的社會裡,有些人高學歷有能力,只是因為身為女性便不受重用而遭到埋沒;另一方面,男性往往被高估而能獲得穩定的收入。像這樣的社會只會停滯不前。」
以志穗來說,舉凡蒐集托兒所資訊、是否搬回娘家住,全都必須自行決定做出行動。察覺到自己愈來愈習慣自立自強,令志穗更加感到沒好氣。
「咦?我沒有老公嗎?感覺我比較像男人耶。」每思及此就會更加煩悶不開心。志穗已不再指望丈夫能拿出任何身為男人的作為。而且,就算丈夫將來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長期照護,她也不可能親力親為。就連現在丈夫發燒她都置之不理了。
丈夫不會暴力相向,也不喝酒。既沒有債務,亦不會在外尋歡作樂,當然,也不必擔心會有出軌偷腥的情形。他與志穗同為系統工程師,經常加班,每天都處於工作滿檔的狀態。遇到難得的假日也只是待在家裡發呆放空而已。這讓志穗覺得「這樣活著到底有何樂趣可言」總之就是看不順眼。話雖如此,丈夫絕非惡人,收入穩定、性格沉穩,沒有任何足以構成離婚的致命因素。
「看來,丈夫因過勞而身亡就是最好的解方,旁人還會寄予同情的眼光,不必被指指點點。」話一出口的瞬間,志穗對自己感到驚訝「天啊!我簡直跟殺人犯沒兩樣。」
「我果然是不太喜歡老公的吧⋯⋯。只不過,養孩子還是需要人手幫忙照顧⋯⋯」愈思考愈混亂,總是在這個思路上打轉。若真的離婚,孩子會怎麼想呢?再者,面對現在這個父母親感情絕對稱不上融洽的狀況,孩子又會怎麼想呢?志穗認真考慮,若要離婚就該趁著孩子還不會留下記憶的時候趕緊辦一辦。
「形同虛設」的丈夫
現在志穗住在娘家,丈夫每個月大概會有2次在週末時前來探訪,與太太和小孩小聚5∼6個小時。待在丈夫身邊只會覺得火大不耐煩,所以見面時間愈少愈好,這樣對彼此都有益。
日後若回歸同住一個屋簷下的狀態時,該如何是好呢?住家為三房兩廳的格局,在購入當時其實可以設計成四房兩廳,但彼時尚未具體考慮生小孩的事,現在則感到「悔不當初」。以現在的房間數來看,將來沒辦法一人住一間。那孩子長大後不就得跟老公兩人共用一間房嗎?跟他睡同一間?辦不到啦!
「是說,現在被育兒的事追著跑,根本也沒那種心情。如果哪天真的想跟異性有肌膚之親的話,也要另找他人,而非老公。」志穗如此暗自決定。
現在她只是妥協於「每天過得安穩平順,有錢、有房子、符合社會的標準,這樣便已足矣」的狀態而已。丈夫年薪千萬日圓,志穗本身若恢復正常工時再加上加班,年薪也有800∼900萬日圓,屬於高收入一族,但根本忙得沒時間花錢。她的個人存款有1500萬日圓,這件事當然是對老公保密。
由於房貸先以10年固定利率的方式償還,10年後利率會有所調動,若利率上升,挪用積蓄一口氣繳清貸款會比較划算。只不過,志穗亦在內心盤算著,若那時已離婚的話,就把房子跟貸款留給丈夫,存款由自己帶走。
「咦?這麼說來,我果然還是真心想離婚?」可是又沒有關鍵因素讓自己下定決心這麼做。倘若離婚,除了擔心單親是否會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外,要跟公司說明此事也有點麻煩。儘管腦中一直存在著說不定哪天會離婚的念頭,但真要提出離婚登記申請書還是令人感到茲事體大。
當初志穗認為若要生小孩的話,丈夫是唯一人選,所以她的結婚動機其實交雜著心機盤算與豁出去的心態。這不得不令人思考,難道沒有能讓事實婚更接近登記婚,介於結婚與離婚中間的制度嗎?
法國在1999年成立了「民事伴侶結合法(PACS)」,賦予成年而且長期共度生活的當事人等同於配偶關係的社會權利。非婚生子女因而增加,出生率也隨之上升。
日本依然保有「結婚=獨當一面」的觀念,前述的「結婚、家庭組成相關意識調查」指出,每5名受訪者中就有1位回答「覺得結婚才真正算是獨立」。也就是說,婚姻制度仍舊伴隨著一定的社會地位。
後面也會提到,實際走到離婚這一步對女性而言極為不利。而且,日本整個大環境制度對於單親家庭還不夠完善。在這些問題未解決前,志穗應該會持續感到心煩。所以丈夫死亡對她來說反而有利無害。
「反正現在就是不把丈夫放在心上,當他不存在,完全沒有任何期待。不再指望他有什麼表現。」這就是志穗現在的心境。
像志穗這樣,將丈夫視為無物以安慰自己的太太應該不在少數。然而,日常生活中依然處處潛藏著令人妻們想動手宰了丈夫的各種情形。
★本文摘自台灣東販出版《老公怎麼還不去死:家事育兒全放棄還要人服侍?!來自絕望妻子們的深層怒吼》,作者小林美希,曾任株式新聞社、每日新聞社《週刊經濟學人》編輯部記者,後成為自由記者,以青年世代的工作、結婚、生產、育兒與持續就業等問題為中心,進行取材與撰稿。該書聚焦於婚姻和家庭關係,透過實際案例、專家觀點分析,寫出讓人震撼的紀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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