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針對準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的形式,藍綠白三黨爭論未休。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認為,相關的規定早就都很清楚,國情報告後,立委有權提問總統,至於總統則可決定要不要綜合回答。
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黨團協商,歷時超過3個小時討論,對於邀請賴清德國情報告,朝野只對「發言時間6分鐘,政黨代表比例為國民黨團9位、民進黨團9位、民眾黨團2位,並照民眾黨、民進黨、國民黨順序發言」達成初步共識,至於何時邀請、形式採「即問即答」、「統問統答」或「綜合答覆」,將在16日下午再議。
黃暐瀚說,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5-4條,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第16條第三項,新任行政院院長應於就職兩週內,向立院提出施政方針之報告,並於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
也就是說,黃暐瀚指出,國情報告後,立委「有權」提問總統,總統「可決定」要不要「綜合補充報告」、行政院長有向立院報告備詢之責,立委有權質詢政院官員,施政方針,須得在兩週內進行。至於最快24日要到立院報告的,不是總統,而是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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