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吳宗憲 。(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發生祖孫三代命案,張姓女婿殘忍手段令人髮指,該案件震驚全台,再次掀起死刑存廢的討論。對此,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4日)表示,自從擔任檢察官過後,他所有的經驗建立在血淋淋的屍體上、在哀痛欲絕的家屬心情上,所以一路以來堅決主張死刑不能廢除。他強調,死刑存在絕對有其必要,他不會向邪惡與錯誤的人權團體低頭。
吳宗憲於臉書表示,日前三重發生了慘絕人寰的三屍命案,他不想灑狗血的去蹭新聞熱度,但一路以來他堅決主張死刑不能廢除。
吳宗憲表示,死刑可以縮減範圍,但是對於有故意殺人的條文千萬不能廢除,許多廢死團體只是站在悲劇之外,用一個觀眾的角度在評論被害人家屬,但有多少人是真的設身處地去為被害人發聲?
吳宗憲指出,台灣憲法是民國35年訂定,很難想像那個年代的人會在憲法中設計不能死刑的理論,所以,在今日去探討死刑是否違憲,只是加諸現代人的謬論在憲法根本大法上吧,期待大法官們不要把自己的好惡、理想,建築在憲法解釋之上。
吳宗憲回顧,當年在學生時,他確實也曾對死刑是否應該存在而懷疑過,那個時候他的所有經驗都建築在課本及理論中,但理論是虛無飄渺,理論可以高談過論,但那不是真實。自從分發擔任檢察官後,他再也沒有質疑,再也不認為這個社會不需要死刑,因為他所有的經驗是建立在血淋淋的屍體上、在哀痛欲絕的家屬心情上。
吳宗憲認為,被告在取走被害人生命時,有給受害者時間向家人告別?有給受害者機會免死?有給受害者選擇的機會?都沒有吧。所以他對被告生命權最大的讓步,就是讓被告能接受完整且不計成本的訴訟保障、完整的人性尊嚴,在生命最後一刻能跟家人告別,能吃頓飽飯,換上乾淨的衣服,當窮盡這一切之後,死刑的執行,他心中一點愧疚都沒有。
最後,吳宗憲強調,請記得,原諒被告是被害人家屬的權利,絕對不是義務,拜託請不要用道德大帽去扣他們。殺生為眾生,死刑的存在絕對有其必要性,被害人的生命權本不該輕於加害人生命權,他不會向邪惡與錯誤的人權團體低頭,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這是從來沒變動過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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