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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力推落實寵物登記及絕育 飼主未為寵物節育可處25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飼主為寵物辦登記及節育,以免被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飼主為寵物辦登記及節育,以免被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為有效控管浪犬浪貓的族群數量,達到人犬和平共處的目的,近年來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持續積極向農業部爭取家犬貓絕育補助方案,除提供飼主較為親民的絕育費用外,補助項目還包括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建議飼主可善加利用資源,把握機會盡速帶犬貓完成絕育。

2024年台南市家犬貓絕育補助預計於6月份開跑,屆時飼主可將犬貓帶至配合絕育之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補助內容包括絕育手術(限液體麻醉)、狂犬病預防注射、寵物登記等三項免費,但氣體麻醉、體重超過15公斤、發情期、懷孕、子宮蓄膿、隱睪、術後口服消炎藥或術前檢驗等項目,則不屬補助的範圍,請飼主多加留意;另,不受理純種犬貓絕育補助。一旦絕育補助活動開跑,訊息會放置在動保處官網-犬貓諮詢站-家戶犬貓絕育中(https://ahipo.tainan.gov.tw/News.aspx?n=5365&sms=10175)
,請飼主多加注意並把握機會。

觀察近年台南市受理的絕育補助案例,獸醫師常於手術時發現母貓已懷孕,原因是飼主忽略小貓出生6個月後就會進入青春期,能交配受孕,加上同胎的雌雄貓可能會交配,等到飼主發現母貓懷孕為時已晚。為避免類似的情形一再發生,建議貓咪在出生4-5個月左右,可帶往動物醫院由獸醫師評估是否適合進行絕育手術。

很多飼主不清楚動物保護法已規定家犬貓必須完成絕育,因此常發生母犬生產後,飼主被裁罰的案例;例如有飼主因家中大門門鎖壞掉未即時修理,當時所飼養的母犬正處於發情狀態,其他流浪公犬趁機侵入住宅,造成母犬懷孕生產;另一位飼主則是因工作地點在北部,所飼養的家犬平時住在鄉下並由家人代為照顧,家人採取放養式管理,直到母犬生了9隻幼犬被裁罰,才知道有相關規定。另外,家犬貓絕育應不分公母,絕育後也有利於飼主管理及犬隻健康,最重要的是可以有效減少流浪犬貓的繁衍,避免街道上發生交通事故、犬追咬人及衛生等問題。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飼主為寵物辦登記及節育,以免被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為家中飼養的毛孩辦理寵物登記,是飼主對寵物展現愛與責任的表現,萬一毛孩走失找不到回家的路,拾獲毛孩的民眾可將其帶至動保處或動物醫院,經掃描毛孩身上的晶片後即可聯絡到飼主,如此才能避免毛孩流落街頭,成為浪犬並衍生更多的浪犬問題。動保處呼籲,飼養毛孩一定要愛牠,讓牠成為家中的一份子,只有完成寵物登記才能讓走失的毛孩找到回家的路。

動保處呼籲,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以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辦理寵物登記,若未依規定完成,可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呼籲飼主為寵物辦登記及節育,以免被罰。(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解決流浪犬貓問題的三大方針為「立法、教育、絕育」,其中以「絕育」為最快速且有效的方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8款規定,未為寵物絕育且未申報及提出繁殖管理說明,或未申報繁殖需求而繁殖寵物,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請飼主盡速為家中犬貓完成絕育,或向動保處申報免絕育,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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