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開鍘!巡官涉包庇色情業者「50萬交保」遭停職處分

▲▼台北市警局巡官劉維中涉包庇中山區賭博色情業者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劉姓巡官涉案遭約談50萬元交保,北市警局祭出停職處分。(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督察室接獲檢舉劉姓巡官涉嫌包庇賭博電玩、酒店非法經營,並且收取賄款,檢調警共同在15日兵分多路,帶回共計36名相關人員進行訊問,後續到北檢接受複訊,劉姓巡官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市警局16日祭出處分,依照人事條例予以停職處分,靜待司法調查。

檢調調查發現,劉姓巡官原在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擔任巡佐,認識轄區內的電子遊藝場、按摩店、養生館、酒店等特種行業業者,業者和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服務處的2名主任為了避免賭博、性交易犯行被查獲,從2009年開始行賄劉員。

檢調接獲相關情資,15日凌晨兵分多路,動員70名檢調人員查緝,帶回36名涉案業者、相關人員以及葉林傳服務處2名主任與劉姓巡官,葉林傳服務處2名主任均無保請回,劉姓巡官則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

台北市警局表示,劉姓巡官於中山分局服務期間涉犯妨害風化罪,經檢察官訊問後裁定5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因涉案情節重大,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靜待司法調查,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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