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靠著殘忍的虐待手法,「變相處決」脫北女性。(圖/路透)
記者王佩翊/編譯
中國政府向來對脫北者採取強硬措施,拒絕將其視為難民,一旦在境內發現脫北者,便會強制遣返回北韓。而中國外交官3月也在瑞士日內瓦舉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重申,脫北者並非難民,因此不適用於難民條約中的「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原因則是「沒有證據顯示北韓政府存在拷問酷刑或是大規模的人權侵害行為」。
根據《每日北韓》報導,「不遣返原則」旨在保護那些如果被送回原國家後可能會面臨自由或生命威脅的人。而日本則因難民審查制度嚴苛,經常遭國際社會批評,不願認同應該受到保護的難民,甚至將他們關進收容設施或強制遣返回國。
《自由亞洲電台》(RFA)近日踢爆,北韓實際情形根本與中國外交官員所言不同,有部分被遣返回北韓的脫北者遭遇了嚴重的人權侵害。一群從中國遼寧省丹東被遣返回北韓的脫北者4月返國後,被強制關進教化所(監獄),並開始了挖煤礦等艱苦的勞動工作。
一名來自平安南道的消息人士指出,自己有一名家人也在价川教化所服刑,而他到教化所與家人面會時,則親耳聽到這些虐待行為。脫北者每天被迫工作12小時,不但要背負著30公斤重的煤炭,還要步行數公里將煤炭運出礦井。如果有人因為過勞倒下,反而會被獄卒毆打,並指責他們裝病,強迫繼續工作。
另外一名消息人士則透露,脫北者最少要服刑5年,如果是和已經在南韓的家人聯絡後脫北的女性,刑期甚至長達10年。而在疫情期間,這些脫北者雖然被中國強制遣返,但當時北韓以疫情為由拒絕接收,因此她們被迫在中國的監獄中關押超過1年,期間則需要接受北韓保衛員(祕密警察)的審訊。被遣返回北韓後,則會直接被送往教化所。
接收脫北者的教化所內部條件極為惡劣,容納了3000名囚犯,其中有2000人是女性。女性受監者入監後,第1個月會先被派去挖煤,隨後被分配到成衣、假睫毛或是製鞋工廠,而脫北者因為曾經背叛祖國,所以刑期比一般受刑者更長,且被禁止與家人見面。
北韓教化所提供的食物極其簡陋,囚犯只能靠家人送來的食物維持生命。然而,這些脫北女性因為被禁止與家人見面,無法攝取足夠的食物,淪於極度營養不良的狀態,最終餓死或病死,而這種做法也無異於是「緩慢的處決」。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