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長聊天對學妹戳胸,挨告性騷擾喊冤學妹沒說不舒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所高中的高三學長去年(2023年)在校內司令台和學妹聊天,趁機隔衣戳胸並摸學妹背後內衣扣位置,還私訊學妹「害我硬了怎麼辦」等語,被控涉嫌性騷擾,學長堅稱只是嬉鬧、學妹笑罵「變態」但沒說不舒服,台北地院審結認定女方已表明「不要碰」、男方仍做出性暗示舉動,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4月22日上午11點多,當時18歲已成年的高三學長,和16歲高一學妹站在校內操場司令台前聊天,學妹脫掉外套時,學長突然有反應,靠坐學妹右側突然一手戳胸、另一手貼在學妹背後撫摸內衣扣部位。
學妹頓時覺得怪異、不舒服,笑著告訴學長不要碰,學長作勢要解開學妹內衣扣、聲稱解開還是可以扣回去,學妹連忙說「不要」,學長仍將手停留一會兒。事後學長私訊學妹「別亂說我摸妳胸欸」,被學妹告誡以後別再亂摸,學長推稱「妳先色誘我的」、「妳害我硬了怎麼辦」、「妳拉衣服的時候我直接硬」等語。
女方母親看到對話紀錄很吃驚,氣憤女兒被佔便宜、提告追究。男方否認意圖性騷擾,堅稱只是在嬉鬧、在玩,他先問學妹能不能戳胸,學妹僅笑罵「變態」、沒說不舒服,且學妹還跟他要IG連絡。
辯護律師指稱女方當下沒逃走求救,反而接著陪老師跟男方吃飯聊天、繼續打打鬧鬧,沒向老師訴苦,可見女方不覺得受侵犯,只是少年男女發展感情過程、懵懂探索的舉動,雖然女方母親認為女兒吃虧了,仍不構成犯罪。
不過女方指出,因納悶男方當時的舉動到底是因為出了什麼事,所以要IG連絡關心對方,但學長根本沒問她可不以摸摸看、就直接戳她胸,確實讓她感到不舒服。
法官審理認為女方已說「不要碰」,就算如男方所稱是笑著說,但「說不就是不」,況且男方私訊女方稱「直接硬」等語,代表當下感受性興奮、行為目的出於性騷擾意圖,考量男方道歉但不認罪,也沒達成和解,判已就讀大學的男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不宣告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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