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火車站小黃司機遭勒斃,外送員陳瑞祥從背後鎖喉,直到他斷氣。(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柯振中/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去年4月發生恐怖命案,41歲外送員陳瑞祥在汐止車站隨地小便,被64歲林姓運將制止後,竟失控痛毆對方,最後用鎖喉的方式將人勒斃,行為震驚社會。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判陳瑞祥1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調查,陳瑞祥2023年4月間,在汐止火車站的計程車排班據點,朝著計程車後方尿尿,受到林姓運將制止,雙方進而發生口角。
陳男原先已經離場,不過又數度折返,並且開口叫囂「俗仔」、「你不敢打」、「你打啊」等話語,接著朝林姓運將逼近,並且動手把對方推倒。陳男眼見林姓運將倒地,接著又出腳踢踹,並趁機繞到林男身後,從後背做出鎖喉的動作,時間長達58秒,眼見林男倒地不起,又繼續折返回來攻擊。
陳男犯案後當場被捕,酒測值高達1.07毫克,甚至還做出脫序的行為,不斷對員警們喊「我喜歡你們」等話語,且事後還供稱喝到斷片,不曉得發生什麼事。
▲陳瑞祥事後坦承犯案、但否認殺人,僅認傷害致死 。(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對此,陳男雖然坦承犯案,但否認殺人,僅知道林男手持酒瓶與他起口角,他只是想架住對方的身體,但醉酒不知力道,只認傷害致死罪。
林姓死者的妹妹當庭泣訴,哥哥為了生活相當努力,從基層員工開始任職,後來還到對岸當某電子廠的廠長,只是為了家庭才提早退休、返台,且案件發生前2個月,哥哥才剛抱到孫子,正是享受天倫之樂的年紀,竟無辜喪命。
今年5月間案件在士林地院開庭,由國民法官、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國民法官法庭依照相關鑑定報告、檢方提出的事證及物證等物,認定陳男犯殺人罪、事證明確。
士林地院說,由於陳男患有酒精中毒、酒精依賴等症狀,因而導致精神障礙,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符合減刑規定。不過,雖然符合減刑要件,但陳男能夠控制自己,選擇是否要飲酒,卻沒有積極做出擺脫酒精濫用狀態的行為,因此不予減刑。
國民法官法庭審議後,最終依照殺人罪,判陳男13年6月有期徒刑,並且施以監護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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