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激烈衝突,立委沈伯洋從主席台摔落送醫。(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17日進行表決大賽,藍綠爆發激烈衝突,引起各界討論,「台北律師公會」認為草案未經實質討論,強行表決恐違反程序正義。民眾黨則反擊,「律師不該淪為權勢者弄法工具」。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19日)表示,國會改革根本沒有經過實質討論,就連律師團體昨都聲明譴責,法律人都看不下去,結果民眾黨的回應,就直接說了三個謊。他點出三點質疑怒嗆,藐視國會的其實就是民眾黨自己。
民眾黨團昨日聲明,提出三點回應,第一,17日立法院僅處理第一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未處理藐視國會罪,及蘇花快速公路等相關條例,第二,國會三法,過去三個月均在委員會排審,但民進黨立委卻不把握排審時機,強行提出40餘次散會動議,一再延宕。第三,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議案表決方法計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表決器表決等方式。律師倫理應「忠實蒐求證據」,落實司法尊嚴,不淪有權勢者弄法的工具。
沈伯洋於臉書表示,國民黨、民眾眾兩黨要推的國會改革,一直聲稱要管制官員和人民說謊,但是整個國會改革根本沒有經過實質討論。此事律師團體昨天就聲明譴責,連法律人都看不下去。結果民眾黨黨團昨天的回應,就直接說了三個謊。
沈伯洋點出三點質疑,第一, 說17日只處理國會改革,沒有到「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那是因為民進黨的阻擋才沒處理到好嗎?花東條例是在議程上。
第二,沈伯洋指出,民眾黨說法案沒討論是因為民進黨一直散會。很抱歉,是因為民眾黨都不肯實質討論,直接沒收民進黨發言,為了擋下來法案,民進黨只好不斷提散會。造謠都不會臉紅嗎?
第三,沈伯洋批評,民眾黨說委員會也有舉手表決,舉手表決沒問題。但委員會沒有表決器,人又少,當然就是舉手表決或唱名表決,而院會則有表決器,要列入記錄,舉手表決就不是好方法,更不要講說重點不是舉手表決,而是禮拜五舉手表決的「方式」根本不合乎規則,票數還一直算錯,又無法得知誰投誰。民眾黨不是很注重要記名嗎?
最後,沈伯洋怒嗆,短短一個民眾黨黨團聲明就撒了三次謊,民眾黨的聲明也才三點!藐視國會的其實就是民眾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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