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於百貨公司與郭姓男子發生口角衝突,2人互毆雙雙掛彩 。(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蔥」動下場各打五十大板!北市士林區65歲黃姓男子到百貨公司丸龜製麵外帶烏龍麵,期間因夾取太多免費蔥花遭27歲郭姓男子制止,雙方爆發口角,郭忍不住出手毆打黃,黃心生憤懣一路追出到1樓公車站牌反擊,雙雙掛彩互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罪將2人起訴。
今年2月11日(大年初二)下午13時許,黃男到百貨公司「丸龜製麵」外帶,排在後方的郭男見黃於醬料區不斷夾取免費蔥花,直呼「太扯了」,雙方當場爆發口角。
郭男先徒手毆打黃臉部,再以膝蓋撞擊其腿部;黃也不滿以指甲抓扯郭右手手背,隨後郭男離開現場,黃火速從3樓追往1樓門口公車站牌候車處,繼續以腳踢、徒手揍郭男,郭不甘示弱反擊。
2人當場掛彩,黃男因而受鼻骨骨折併鼻腔出血、右眼眶複雜性骨折、左耳撕裂等傷,郭男則受有左側臉頰、右手背淺性創傷等,各自報警提告。
偵查時,黃男否認犯行說,雙方確有互相扭打,但他傷害對方很輕;郭男則坦承一切。檢警根據2人供述、驗傷單、監視畫面等,依傷害罪將2人起訴。
至於,黃男認郭男是基於殺人、重傷害犯意出手,檢方認郭男動手時並無持兇器,彼此間也沒深仇大恨,黃男受得傷勢在耳部、眼眶等,足認郭男僅意在傷害,認無殺人、重傷害犯意,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