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繼續採用舉手表決方式,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圖/記者林敬旻攝,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1日)處理社會高度矚目的「國會改革」法案,儘管民進黨立委舉牌要求退回重審、祭出案海戰術試圖杯葛,但立法院長韓國瑜強勢主持議事,宣告延續上周舉手表決的作法,不使用表決器處理攸關「藐視國會罪」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條文。
韓國瑜今日上午主持會議時,一度欲邀請各黨團黨鞭進入主席台後方的休息室協商,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並未理會,因此,韓國瑜在接近上午9點50分左右重回議場,宣告繼續進行議事程序。期間,民進黨數度提議重付表決、全案重付審查,均不敵藍白立委人數優勢,而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呼籲韓國瑜應重新清點人數,然而,韓僅回應進行連續表決,不再予以清查(人數)。
上午10點05分左右,在立法院會經歷超過6次舉手表決大戰後,韓國瑜再次宣告,請各黨團黨鞭進主席休息室再次協商,隨即宣布休息。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處理藍白共同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條文,根據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修正草案明定,「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此外,該草案也明定罰則,若被質詢人反質詢、藐視國會,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可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且若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刑法》第141條之1處罰。意即若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官員虛偽陳述,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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