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廖姓男子去年7月短短半個月內竊取母親藏放於住家神桌下方之金融卡,盜領存款72萬元還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廖姓男子疑因欠債,去年7月間竊取媽媽藏放於住家神明桌下方之金融卡,短短半個月內在超商、郵局ATM盜領36次,共計偷走72萬元存款,直至去年9月,母親請其他家人到銀行補登存摺,驚覺帳戶內存款短數一大筆錢才發覺上情怒而報警提告;桃檢調查時,廖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嫌之以不正當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48歲廖姓男子與母親同住於觀音區住家,廖男疑似積欠友人債務無力償還,察覺母親藏放於住家1樓神明桌下方之金融卡,竟於去年7月15日起竊取金融卡後,在住家附近之超商、郵局ATM盜領帳戶內存款,短短半個月盜領多達36次之多,總計盜領72萬元。
後來廖母察覺金融卡不翼而飛,請家人持儲簿到銀行補印存摺,驚覺帳戶內有多筆提領紀錄,取帳戶內存款短少72萬元,憤而報警提告,大園警方調閱超商與郵局監視畫面,察覺是廖男所為。
桃檢複訊時,廖男坦承犯行不諱,辯稱是積欠友人債務才鋌而走險,廖母則指證歷歷,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嫌之以不正當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嫌將廖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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