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17日及昨日立法院會皆為國會改革法案爆發朝野衝突,兩日審法案皆從清晨審到深夜,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未竟,24日立法院會將繼續審查。截至目前,尚有規範聽證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待處理,周五的立法院恐又將不平靜。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22日)受訪表示,以民進黨用議事拖延的速度,一個案子要表決八次,因為要重複表決,一條至少一個小時。
▲國會改革法案立院衝突未歇,週五再交鋒。(圖/記者李毓康攝)
兩次立法院會衝突下來,民進黨團砲轟藍白,黑箱作業、國會擴權、毀憲亂政,兩次衝突下來皆以「反黑箱,要審查」為訴求,審查條文時,民進黨團提議全案重付審查,退回重審,但因人數問題,舉手表決時總是不通過;藍白則稱相關修法為國會改革,欲讓陽光照進國會。
於17日立法院會的混亂中,二讀通過了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常態化,總統就職兩周內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就職一個月內赴立院國情報告;昨日立法院會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罰則及明定官員不得反質詢,如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違者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昨日二讀通過包括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須經2分之1立委同意,且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舉行公聽會。被提名人如為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違規者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賦予國會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立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經院會決議,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
截至目前,尚有與調查權相互配合之聽證權部分待院會處理,與前述修法相配合的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但由於相關條文的爭議性,因此預期24日將再次上演院內朝野表決大戰,昨在院外聚集的公民團體,也已經揚言周五再見。
陳玉珍對此表示,以民進黨用議事拖延的手段,一個案子要表決八次,因為要重付表決,一條至少一個小時,大概還要十幾個小時,但這是沒有肢體衝突的前提下,而週五還要繼續表決,呼籲民進黨不要再蓄意拖延議事,「若真的在乎民生、醫療法案,就不要再拖延前面的議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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