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婦人阿秀(化名)明知住家附近一棟房屋長期無人居住,竟在未經屋主同意之下,將房屋當成自己從事家庭代工的場所;屋主去年9月前往該房屋查看,沒想到一開門就看見裡面有人。新竹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竊佔罪判處阿秀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阿秀擅自使用別人閒置的房屋,因而挨告。(示意圖/VCG,非本案事發地點。)
判決書中記載,阿秀明知住家附近一棟房屋是他人所有,因為長期閒置且無人居住,她竟在未經屋主的同意之下,用不詳方式進入屋內,私自裝上可上鎖的鐵捲門,還把脫水機、電視等私人物品搬進來,將該房屋當成自己從事家庭代工的場所。
屋主去年9月間前來查看屋況,沒想到一開門就看到阿秀正在裡面工作,嚇得趕忙報警處理。屋主表示,該房屋購入大約25年,沒有接水電,一直閒置著,也都無人居住。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阿秀明知該房屋為他人所有,竟為圖私利,自行竊佔,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她始終坦承犯行,家中經濟狀況不佳,最終依竊佔罪判處她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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